啊,不行,心好塞,想搞死这个小混球。
虽然没任何效果,但我确认了小傻逼确实喜欢林西水这个事实——当然,能被这种家伙喜欢正是上辈子造了孽,一想到林西水整天被这家伙翻白眼我就一阵恼火,天知道这家伙是哪里出了问题,全身上下就没一处招人喜欢的地方。
即便林西水那张脸坏了,依然有人喜欢他。这个认知让我甚是欣慰,只要他有人喜欢就行。有人喜欢,就说明他还有魅力,就说明迟早会出现一个对他走火入魔的家伙把他抢走。我就说,林西水这么好的人,一定会从褚呈王八蛋坑里爬出来。
从那时起我就唆使林西水和我一起辞职,他这么有才的人,何必将自己的未来埋没在这小破逼地方。我辞职之后有很多地方可以去,传媒公司摄影工作室都行,我在哪干都一样,只要能混口饭吃就成,我是想把林西水给弄出去,他这么厉害,只要他乐意,分分钟去五百强企业当总监主管,年薪六位数起跳。他要是乐意,专门做营销工作室也成,狗头那边成立了个独立工作室,专门搞人文摄影,这段时间正在做一个瓷器的项目。狗头的技术和能力是过关,在小众群体里也有一众追捧者,但这家伙没有丝毫营销经验和本事,倘若林西水能给他出谋划策,估计能一举成名。
可林西水就是不愿意。
他就一坨烂泥巴,死活不愿走。我说了几次之后他就有些厌烦,耳朵一捂喊道:“昴昴你不要管我啦!让我自生自灭啦!!”
我自讨无趣,只得作罢。
其实多少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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