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一宇察觉到身边人的情绪忽然就落寞了起来,那种让他一直很困惑的疏离感又把十三娘包裹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朱一宇觉得有些慌,他思索了一下,就给出了答案:“是相守吧,是长长久久的相伴。”朱一宇的回答有私心,他现在就像和眼前这个人相守在一起,长长久久得相伴在一起,就像现在一样,哪怕是沉默的无言也能彼此感知,静静地依偎着。
十三娘倒是不意外朱一宇的回答,她点了点头,忽然就觉得梳了一天的男子发髻有些勒头。
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十三娘伸手就把固定发髻的簪子取了下来,一头乌黑的头发终于自由了,随着晚风四处飞扬,十三娘像只大猫一样摆了摆头,又用手巾把头发聚拢在了一起,扎成了一支低马尾。
朱一宇看着这个女孩毫不设防的换了个发型,心里没有丝毫的诧异,反倒暗自生出了些许欢喜,他是知道十三娘对于外界的防备的,所以能看到十三娘这么自我的动作,他才意识到,终于他和十三娘的距离真的近了。
舒服了不少的十三娘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觉得,男女之间的情字太重了,可能随时就会溜走。夫妻之间最后留下的应该就是像家人一样的亲情了吧。”
“让你选,一霎那的心动喜欢,和长长久久的陪伴,你选哪个?”今晚上十三娘的问题特别多。
朱一宇有些困惑,“为什么这么问,这两个不冲突啊,因为有了心动喜欢,才会想要长长久久的陪伴啊。”朱一宇在心里偷偷的补了一句,就像我对你。
十三娘摇了摇头,“我和你不一样,如果遇到了心动和喜欢,我会把它们藏起来。长久陪伴这种需要用一生考验的事情会把心动和喜欢消磨干净,最后剩下的不过是习惯而已。”
“把自己的心意藏起来,就为了不被时光消磨。那这样岂不是很苦?”朱一宇有些不理解。
十三娘扯了扯嘴,笑了笑。
“听上去是有些傻,但是这样会活得很舒服。我很贪心,心里的喜欢我只愿意把它藏起来,自己单独的用余生去品尝,我害怕时光会把它弄坏了。我的家乡有一句话,叫做相爱容易,相处难,我见过很多怨侣。原来的相爱最后都变成了面目可憎,太可惜了。”
朱一宇侧过了头,看着十三娘一字一句的问:“那如果遇上了一个很好的人,值得把心托付出去的人呢。也拒绝于千里之外,就因为怕被伤害?”
朱一宇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接受了,就会很开心会生活得更舒服呢,两个人一起走总比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独行要容易。就像翟林的父母,还有大刘夫妻,他们经过重重磨难,本心未改。无论你见过多少悲剧,也不该怀疑你的真心,除非你不够用心。”
十三娘也转过了头,她看见了朱一宇眼睛里的认真,她心里忽然充满了负罪感,她这是说了什么!何必要和一个与她根本不在同一个时空男子说这个。
大约她最近情绪波动太大了,急需找一个人去倾诉,朱一宇又是一个太好的陪聊伙伴了吧。
十三娘放弃了解释,“也许。”
朱一宇却认真了起来,“我若是钦慕一个人,那我一定会告诉她。如果她心里也有我,无论我们之间有什么阻碍,我都会尽力去克服。无论她去到哪里,我会会找到她,长久地陪伴着她。除非她心里没有我,否则没有什么可以阻碍我们。”
十三娘听见身边人说话的语气都急促了起来,赶紧点了点头,“嗯!我相信你!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君和父亲。”
朱一宇又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今年二十有五了,还没有娶亲。起先是因为小时候,家里来了个道士,说我不宜早婚。后来是因为我也不想随便娶一个人,就这样过一生。我娶的人一定是同我情投意合的人,是我认定了要执手相伴一生的人。”
十三娘没想到这个古代大龄男青年还真是有一股朴素的爱情观,她伸手拍了拍朱一宇的肩膀,“那你努力,一定会遇到的!”
“你!”
今夜叹的气比平时一个月都多的朱一宇,忽然有些无力,眼前这人平时挺通透的呀,怎么现在傻愣愣的。
其实,十三娘多少明白朱一宇的心思,但是对于她来说这份心思就是一种很自然的心动,是会随着时间消逝无影的。
要说她自己有没有心动呢,可能是有的吧,她可能自己都不知道。
可是十三娘或者是潇岚她早已在漫长的单身生活中练就了厚厚的盾牌,可以阻挡一切的丘比特之箭,化暧昧于无形,从未有过失手。
一时放弃一时爽,时时放弃时时爽,这是潇岚的座右铭,也是她在现世一直被好友评价为没有人味的原因。好像这个女孩天生的缺乏了爱与被爱的功能,使她在不懂得爱的时候就已经先学会了去拒绝爱。
从某些角度来说,潇岚可能是最自私的,她的心太小,放不下太多的人和事,因为怕受伤害所以就直接把可能造就伤害的事情拒之门外。所以这个人生活在世界上,能够干扰她的东西实在不多,除了家人和朋友。波澜不惊已经成了这个人的常态,说是波澜不惊其实也可以说是行尸走肉,她的心在还未开出花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了一片盐碱地了。什么小鹿乱撞,她的那只小鹿压根就没来过,所以潇岚一直认为,爱这个问题,对于自己来说,无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