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予瑾刚刚吃完了一张面饼,正收拾东西,闻言立即反对道:“不行,你是病人,要吃些温养的东西。”
“那……你也一起吃粥嘛。”
“没必要,干粮方便,管饱。”
啼莺不死心,继续劝道:“可是粥比干粮好吃些。”
“是吗?”冷予瑾想了想,他还真没觉得有差别,便说,“都没有油盐,差不多吧。”
这碗粥只是用清水煮开了小米做出来的,的确没有油盐。啼莺想,虽然味道一般,但口感上与干粮相比,还是有些差别的。
然后他忽然福至心灵地想起,传闻中神医成名之后便一直隐居世外,再加上又是这么个超脱的性子,一看就是独处惯了的,说不定连个仆人都没有。
“冷大夫,你家里可有仆役或者厨子?”啼莺试着问他。
冷予瑾摇头道:“药庐里只有我一人。”
“那膳食要怎么解决?你亲自下厨吗?”
“下山时买足干粮、腌菜和熏r_ou_这些,热一道就行了。”冷予瑾答道,“地里还种了些萝卜,洗了就能吃,很方便。”
果然如此。啼莺刚才便猜想,神医可能是习惯了吃这种面饼馒头类的干粮,不仅仅是赶路时为了方便。所以他才会觉得没有油盐的话就都一样,因为他平时里就吃得很粗糙,才不会去在意口感的问题。
啼莺想着便觉得有些心酸。闻名天下的神医,每天就啃着干粮嚼着腌菜生吃萝卜过日子。这两天住客栈,他也顿顿吃面条,都不知道要享受一下。
“我!”啼莺说得有些急,卡了一下,“我会做菜。全国九州的菜我都会做!”
他在逸龙山庄的三年里,最爱去厨房里帮忙,所以才跟着掌勺的学了这么多。因为他自己嘴馋,虽然不敢多吃,但看看总是好的。现在他就很庆幸自己还拥有厨艺这项技能,等以后能自如行动了,一定不让神医再吃得这么随便。
冷予瑾没听懂啼莺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他突然想显示自己的本领,于是跟着夸他:“嗯,你很厉害了。我就一点也不会。”会熬粥或煮面这类简单的,对他来说就够了。
啼莺还想继续解释,却被冷予瑾催着赶紧喝粥,免得粥彻底凉了伤胃。他心里有那么一丝委屈,因为冷予瑾竟然误会了自己,但还是听话地吃完了粥。
接着,该服的药也煎好了。他一口气喝下药汁,这苦味一下就窜到心里,瞬间让他大脑一空。然后他含着糖丸,模糊地想,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在近道上走了两日,马车便上了山路。山里风冷,冷予瑾便不让啼莺再坐在门口与自己说话,将他赶进了车厢里。啼莺当然是听从神医的安排,却又怕冷予瑾赶车无聊,在里头唱起歌来。
他的嗓音其实很好听,否则小倌馆也不会格外注重教他抚琴唱歌,还给他取了啼莺这个花名。只不过中毒后嗓子便哑了,这几日他喝了冷予瑾开的药,虽然嗓子没有完全恢复,但好歹能开嗓唱歌了。
原来他的,小倌馆里教的都是不入流的艳词,让他心生厌恶。所以离开那里后,他展露过琴棋书画的本事,还能装一下文人雅士。但这三年以来,他几乎没有开过嗓。
不过现在他的心境不同了。啼莺不愿想起过去的不堪,但是林七却想正视自己的过去,彻底解放自己。他要学神医,想唱歌了,便开嗓,管它低俗还是风雅。
那些艳词当然不可能唱给神医听,啼莺选着自己听过的一些民间歌谣唱了出来。他见冷予瑾没有拦着,便唱一首歇一会地跑遍了九州。
“千里林,春抽芽,进城添新衣。千里林,夏生叶,入庙祈福吉。”
这两句其实是童谣,在啼莺记忆里,小时候自己还与兄弟姐妹们一起唱过。他继续往下唱,却听见了从车外传来的声音,冷予瑾竟然跟着合了最后两句。
“千里林,秋打霜,登山赏红枫。千里林,冬浮雪,归家挂明灯。”
啼莺心里一惊,也顾不上之前冷予瑾的交待,挪到了车门旁,接着便掀起布帘和冷予瑾说话。
“冷大夫,你怎么知道这首童谣?”
冷予瑾专注看着山路,没有回头,答道:“我家原来在阑州霖陵郡,自然知道。”
“这是霖陵郡的童谣?”啼莺再次确认地问了一遍。
“是。”
啼莺低声又念了一遍:“阑州……霖陵郡……”
他记得这首童谣,却不记得自己家在何处。那时太过幼小,很多事记不清,大约是四岁时被卖给城里大户为仆,又在他五岁时,大户家犯了事。他们这些签了卖身契的奴仆,就落在了各路贩子手里。几经辗转,最后他被送进了小倌馆。
真是可笑,他只知道小倌馆在柊州华昌郡,却不知道自己家在阑州霖陵郡。
一时间,啼莺怅惘不已。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冷予瑾的说法,更没有注意到其实他与神医是同郡出身的这种缘分。
冷予瑾趁着前方是平直的路,回头看了一眼,见他说完话还在车门边发呆,便出声将他往里赶。啼莺听话地坐回了放着软布垫的角落,一直在心里想自己家的事。
原来他不知道家在何方,记忆又那么模糊,所以也无从去想。现在突然得知自己家可能在阑州霖陵郡,他一下子便觉得找回家人的希望大了,所以忍不住逼自己努力去回想幼时的记忆。
车行了一会儿,突然停了下来。啼莺差点没坐稳,这才从记忆的碎片里脱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