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昊族长的权力比各部族族长要大得多,特别是在军权上。太昊各部族的族长只能决定本部族事务,而不能调动属于太昊的军队。在现有的兵役法下,各部族是不允许建立属于本部族部队的,相信有了这一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太昊内部出现分裂的可能性不会太大罢。
这一条我没有特别强调,太昊宗庙内的诸长老心知肚明,下面的各部族族长们的主要权力在于对本部族物资的分配,而在长老制下,族长要想多占,可能还得看长老会同意与否。更何况在接下来的成文法里,我还有关于部族、宗庙、族人之间的权力与义务规定,并将逐步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族人的基本权力,若部族的族长在物资分配中侵犯了族人的基本权力,宗庙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族人权力。
因为太昊的成文法还在制订中,基本的政治制度建设起来以后,各项制度将随之成形,我倒也不急在一时。在我的计划中,还有几项法律或制度将在政治框架之下先行建立。
首先是宗庙的组织机构建设。长期的长老团制度已经让长老们对各自的职责分工基本上熟悉,在宗庙内已经形成了法律、农业、制造、军事、祭祀及宗庙管理等几个大的长老团体,却只是一个较为松散的机构,没有明确的人员构成界定,风余作为大长老,对各个长老团都有参与权,而作为他的副手,现在风尘也有类似的权力,结果是风尘几乎对族中所有事务都得参与,累得要死。长老团内部尽管有相对居于主导地位的长老,却身份不明,职责不清,在遇到事情需要磋商的时候,“民主”会比较充分。却无法在严格的工作程序下实现必要的“集中”,有时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会拖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到结论。
在我地方案内,现在是成立“官僚机构”的时候了。不过这个机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决策机构,二是执行机构。与议会制下的“专业委员会”有点类似。专门地长老团负责作出决策,而在长老团之外,还得给他们配上专门地执行人员,以保证长老团的决策能很快得到贯彻实行。
在与诸长老进行磋商以后,“太昊六部”宣告成立,刑部、农部、工部、兵部、礼部、文卫部(没有吏部)组成了目前基本地政府机构。
刑部负责法律的制订与执行,但制订后的颁布及解释权归宗庙长老大会。没有经过大会表决通过的法律不能实施。各部族内部冲突一般由部族长老中负责法律事务的长老裁决或调解,只有不服部族长老裁定的冲突,或跨部族的矛盾问题才需要提交宗庙裁定。而对刑部长老们地裁定也不服的族人或部族,则可直接诉至大长老或族长那里,然后提交长老大会讨论决定。
农部负责农业生产的组织与推动,以及农业技术的开发、提高,比如作物与牲畜的选种、育种,比如农具的研发与制作(与工部合作),还有就是在农时到来后督促各部族及时播种和收割。当然,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核定各部族所开垦的土地大小、位置和产出,以征收相应的农业税,太昊六年以后,各部族可以用青铜币代替粮食上交农业税。但征收的额度则由农部来核定。目前太昊只是对作物征税,接下来将制订具体地税法。对牲畜也开始征收一定的税额。
工部则是负责制造业的管理和发展,主要包括对匠作区的管理,新产品开发,为农业与军事部门提供必要地工具与装备,最重要的权力是对匠作区地“工业税”征收,这项工作因为要按月核定,所以工作量、计算量要比农部大得多。工部同时还负责太昊城内新增建筑的施工管理,也包括对太昊诸新城的建设管理,协调各工地间的物资调拔。设计工程图纸,制订施工计划。
兵部是后世的“军事委员会”,负责兵役法的修订与实施,太昊军队的建设与管理,新武器的设计与开发,军事训练与后勤保障,对外作战的决策与组织实施。在战时,其他各部都要受军部辖制,为战争提供必要的支持。这一部直接在族长的参与和领导下工作。但作出决策并交给军队后,不得干涉军队对决策的执行细节,只考核军队对决策的执行结果。这一条是为了避免有的兵部长老心血来潮,要求军队在战场上实施所谓的“阵法”之类的东西。
礼部负责外交接待,宗庙祭祀仪式的制订与组织实施,宗庙的日常管理,甚至还有对宗庙的“内务库房”管理,这一块可是一个极大的权力。包括农部的粮食税中用青铜币上交的部分都得由礼部来管理。其他重要物资(几是仓库建在宗庙内部的)如铜、锡、盐、青铜币等都是礼部的管理对象,当然,这个部门也是发放军队、里长、族长、长老们薪水的部门,涵盖了后世的财政和行政的部分职能。
文卫部则是在我的坚决要求下设立的,以前在宗庙内竟然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长老团!但我才知道文教与卫生的重要性,所以这个部门主要负责太昊教育与医疗相关法律的制订与实施。太昊的教育与医疗一直以来都是免费的,我希望这个惯例能够得以继续下去,对15岁以前的基础教育则必须是强制性的,所有族人必须参加。太昊文明能否发扬光大,这一条至关重要。文卫部主要管理的对象包括太昊学校与太昊医院。这两个机构都是由太昊的礼部负责提供财力支持,按制订中的教育法,凡在太昊学校任职的教师和在太昊医院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