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两兄弟抬野猪走在最前面,沈母牵着她孙子次之,然后蓝虹,童昊背着沈晓蕾走在最后面。
往下走几步后,蓝虹故意放慢脚步,附在沈晓蕾耳边悄悄说,“晓蕾,长大了给他做媳妇好不好?”
“好!”沈晓蕾想都没想,点了点头。
蓝虹话说的虽轻,但童昊还是听到了,听得心头一热。这晓蕾,现在都长的称心如意,长大了肯定更好看,俗话说女长十八变,越长越好看。
一行人到胡家门前后,便烧水烫猪,拨毛剥皮,两条野猪加在一起有三百来斤,除在场的一起吃一顿外,童昊吩咐他们每家分一些。
肖成群碰面童昊很有些面涩,毕竟先前她心里偏着沈支书。胡平则安照童昊吩咐,去山上采了些酸鸠草。童昊找了些酒,用火浇死酸鸠草后,他把沈晓蕾的裤腿往上提了些,慢慢给她揉搓。
沈晓蕾盯着童昊看,童昊偶尔抬眼时,目光一碰,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差不多了,今晚睡一觉后,保证明天就能走路了!”
“不嘛,还疼的,烧些酒还帮我揉搓一会!”沈晓蕾娇气地说。
童昊望她笑笑,只得倒了些酒,又拿些酸鸠草放进去烧,烧后继续帮沈晓蕾揉搓。
沈晓蕾的心思除了胡平谁都知道,但大家都睁个眼闭个眼,沈承华心想,女儿十二岁多,童昊十六岁多,长大了年龄合适,依照童昊这等英雄气势,晓蕾嫁给他也是她的福气。至于缘分,天远地远的跑来救了她,这不就是缘分么?
蓝虹肖成群以及蓝虹的婆婆几人忙进忙出,终把午饭忙了出来。中午炖了四个猪脚,野猪身上其实就脚敢好吃,猪肉没家猪口感好,野猪肉肉质粗糙。
吃了午饭,大家分得野猪肉后各自回家,童昊自然跟蓝虹去她家,沈晓蕾也跟着去了,她对她爸爸说,脚还有些疼,得要童昊用酒加酸鸠草再给揉揉。
沈承华怔了怔,想不答应,但蓝虹说,“大哥,让她去吧,到我家休息下也好,刚用酒揉过,是得好好休息,不能走路!”
见蓝虹出声了,沈承华便点了点头。
童昊本准备扶沈晓蕾走,但她不,说疼,要童昊背。
背就背吧,童昊蹲在她面前。沈晓蕾嘟了嘟嘴,站起来,伏在童昊背上。童昊背上她后,在一个山峦后,见没人,就说,“我把你背我屋头去,做我媳妇儿,要不要得?”
沈晓蕾不答话,揪住了童昊的耳朵,边揪边说,“还乱不乱说?”
“不愿意就算了,别揪我耳朵,再说啦,不愿意还要我背?”
“谁叫你晓得我愿意却要逗我!”沈晓蕾说罢松了手,伸手抚摸着童昊的头发。
童昊听她这般说后,不再出声,心里暖融融的,虽然她还小,但自己也还不大。再过几年,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了。
到了蓝虹家,得等蓝虹回来开门,童昊放下沈晓蕾,扶她在屋外的石凳上坐。童昊让她坐下后,便去屋旁采了些酸鸠草回来。
童昊回来时,蓝虹背着野猪肉也回来了,大家都以为童昊真是她表弟,分肉自然是随便她要,但蓝虹不贪心,她见童昊喜欢吃猪脚,说只要两只猪脚就行,中午吃饭时,童昊的确喜欢吃猪脚,大家都晓得,于是纷纷要求蓝虹把剩下的四只猪脚背回来,另外还背了小半边肉。
开了门,童昊把一张躺椅放好,接着把沈晓蕾抱进屋,放在躺椅上。
蓝虹看着他俩,偶尔笑笑,沈晓蕾偶尔也望望蓝虹,脸上十分羞涩。童昊则低着头,给沈晓蕾轻轻揉搓着碰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