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41章保留待遇
听说汪鑫问题升级,已经批准转捕
案件由纪委转到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
我去市里开会,市检察院专案组也来宾馆找过我,想在我这里证实一些情况,顺便也看能不能在我这里“挖一些”。他们一共来了三个人,我一概不认识,跟他们本来就没有交道,而且都是些无名小卒,谁记得他们?他们当然是知道我的身份的,但他们没有把我这个“县太爷”看的多重,言语之间还有些不敬,这让我大为光火。汪鑫是分子,我林谷难道也是?你找我协助调查,调查汪鑫的问题,还是来调查我的问题?
他们提出几个问题,我没有一一作答,多久了,我已经不习惯一问一答的形式。
他们问完了,我对他们说:“汪鑫有没有问题,我相信组织,自然会查清楚,他当时是县委书记,我是县长,我们是搭档,是同事关系,是工作关系,我是没有发现他有问题,那块土地的事,是我来大王庄之前的事,我根本不清楚,至于他收受贿赂,那是黑暗中的交易,天知地知他们知,保密而又保密的事情,我怎么又会知道?还有你们说的汪鑫生活作风的问题,这也是传闻而已,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抱在一起搞名堂,也没有谁把他们双双堵在床上。这是个大事,谁也不能凭空想象,要重证据,是不是?
其中一个人就说,口气很不友好:林书记,你要知道,包庇也是犯罪。
我冷笑一声,对他说:“这位同志,我受党教育多年,这点觉悟还是有的,用不着你来教训我。我不仅知道包庇是犯罪,还知道诬告也是犯罪。各位,就这样吧,我工作很忙,没事我就告辞了。”说着,我站起来,也不看他们,再叮嘱一句:“走时请你们帮我把门关好。”
说完,我拂袖而去。
事后,这件事传出去,就有人对我大加赞赏,说我林谷够义气,尽管平时与汪鑫有结怨,也不落井下石,不搞墙倒众人推。
初步查明,汪鑫在担任大王庄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共收受邵某就是章若非的前夫,轧钢厂后台老板、陈某某房地产商、罗某某、杨某等6人贿赂共计120万元。这些人都对自己行贿事实供认不讳,汪鑫就是不认账也不行,受贿事实是存在的,证据是确凿的。
在汪鑫案进入侦查阶段后,他的辩护律师他妻子为他请的王曾文去看守所跟汪鑫会见了两次,后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后,又会见一次。据律师说,第一次会见是在下午,气氛很不友好,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侦查人员应该回避,但他们就坐在那里,因此只进行了十几分钟。
汪鑫“双规”不久,在章江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一位市领导说:培养一个优秀的干部不容易,有一个县委书记,居然一笔就受贿30万。这显然是针对汪鑫来说的,全场顿时哗然,大家都知道汪鑫这回彻底完蛋了。过了不久,在全市反腐倡廉会上,这位市领导当着大家的面,又读了汪鑫写给他的一封信:说是两种女人害了他,一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一是逢场作戏的情人。这就等于承认了包二奶养情人的事实,全场又是一阵哗然。
据汪鑫交代说,在他所收的贿赂中,有60万交给了妻子,其余都花在情人身上。汪鑫包养的情人,其中当然少不了王清涵。有趣的是,汪鑫这里承认了王清涵是他的包养情人之一,但王清涵自己一直都不认账,只承认和汪鑫是普通朋友关系,最多是“比较要好”的朋友而已。王清涵对专案组那些人说,没错,汪鑫是给过我一些钱,也帮我办过事,但是这样都不是白拿白做,汪鑫一年到头要在我批发店里拿去不少的东西,一分钱一分货,我们这是正常交易。
汪鑫出事,有人猜测正是他的情人王清涵的举报,两人由起初的如胶似漆到感情渐渐淡薄,其主要原因就是汪鑫另有新欢,被王清涵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这还不是最致命的,一个县级官员,养着几个小蜜这也是很正常的,王清涵妒忌归妒忌,不会到亲自举报情夫的地步,而是王清涵后来求汪鑫办几件事,汪鑫都拒绝了,前仇后恨,这才让王清涵恼羞成怒,一纸控告信写到纪委,把自己掌握的充分证据交了过去,一棍子就把汪鑫打倒了。这样的说辞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又不完全可信,王清涵后期对汪鑫有不满,这我也已经看出,她几次向我“透露”给孙书记送礼的事,现在我才明白,她原来是故意把这个底兜给我,让我抓住汪鑫一些把柄,以备不时之需。只是这些材料我还没来得及用上,汪鑫已经中枪倒下。王清涵尽管对汪鑫失望,但这样反戈一击置他死地,王清涵做得出来吗?再加上自己又多多少少会受到牵连啊,这就是不可全信的地方。另一种说法是,中江省巡视组上个月来章江市,大王庄老干部的举报信直接到了巡视组组长手里,引起他的高度重视,暗中实施对汪鑫的调查,汪鑫违法违纪事实浮出水面。这个说法也不太靠谱,因为巡视组来章江市时间只有一个月时间,接到举报信,到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再到对被举报人实施“双规”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汪鑫被“双规”是在巡视组离开章江市的一个星期左右。这也太神速了吧?第三种说话更荒唐,把汪鑫的落马说成是我林谷的功劳,说是汪鑫跟我明争暗斗,同样是孙书记的红人,但我林谷后来又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