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小歌歌呀:没问题,你安排就好。
编辑明月:那就好,上架之后最好要爆更哦,大大有存稿的吧?
说完这句话,容玥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
她怎么就管不住这嘴呢!
编辑明月:大大我错了,我给你下跪嘤嘤嘤~
我是你的小歌歌呀:没关系的,有存稿
不过不给你看!哼!
苏云笙当然知道自家编辑打的是什么主意,不过,她也有自己的打算。
上架爆更这种事她当然知道,设定好存稿箱里的更新时间,她就开始活动身体。
作为一只猴子,作为一只身娇体软的美貌灵活的猴子,她已经开发出了自己的身体优势。
她弹跳力极强,几乎可以媲美古代的轻功,加上一段时间的锻炼,她现在体力充沛,可以支持长时间的运动,不会太过劳累,只要不胡吃海塞,一般不会发胖。
至少,不会胖成当初那个不忍直视的球形身材!
她父亲本身就是习武之人,虽然不舍得女儿受罪,但是基本功之类的她也不是没有练过,只是太久不用,稍显生疏。
所以,她最近都住在道馆里,跟着一群叔叔伯伯练习拳脚,自保已经不是问题,她可是还有一个仗剑走天涯的梦呢!
而且,父亲应该最近就可以下床陪她练练了吧!
苏云笙咔吧咔吧的握着拳头,眉开眼笑,笑得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
——
就在她上架的这一天,各大榜单上都出现了百里笙歌的名字,容玥把手里的所有推荐位都不要命的砸到了她身上,反正她手下只有这么一个作者,而且还是她心爱的大大,推荐不给她给谁!
给你!都给你!要什么都给你!
同时,她还暗戳戳的在读者群里喊了一声,要所有粉丝赶快去支持今天的首订,来个开门红!
没错,百里笙歌的读者群就是她建的,群主就是她本人!
头号粉丝容明月!就是她!
唉,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真爱吧!
自从知道容玥只签了一个作者之后,很多人都在明里暗里的劝她不要任性。
诚然,他们也承认百里笙歌写的确实不错,数据也好的惊人,编辑部中的不少人也在追这篇文,但是编辑的工资是和作者的收益直接挂钩的,只签一个作者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所以,他们又是羡慕她能签下百里笙歌,又是暗暗摇头。
就算这个作者很红,也用不着花这么多心思在她身上吧,要知道,就算是目前终点最红的作者,一个人的收益也不可能超过其他人好几倍!
新人就是新人,这个容玥,真是不现实!
——
早上九点钟,《末世》一文正式上架。
四章热乎乎的更新发出来之后,后台里的金额也噌噌噌的跟着涨,越滚越多,数额高的吓人!
一章五千字,让所有追文的读者大呼过瘾!
当然,这不是重点,至少不是最大的重点!
最大重点是,在四章更新之外,她发了一条置顶加精的评论——
这还是百里笙歌在论坛事件之后首次发言!
这个作者一直保持着波澜不惊的高冷形象,每天的更新雷打不动,却不怎么与读者互动,更不会动不动就在作者有话说里面各种求票求打赏。
苏云笙很清楚,号召力这种东西,用一次就少一次,如果每天都在求票求打赏,很快读者就不会买账了。
最关键的东西,都要用在刀刃上!
她手上有大把的存稿,多更几章没有任何问题,但她不能无条件的加更,这会让一部分读者觉得理所当然,养成看霸王文的习惯。
她需要的东西不只是订阅,她要的是一炮而红,为下一本书造势!
还有,明月在她身上砸了不少力气,她不能让自己软萌的编编失望!
当初听到明月只签了她一个作者的消息时,她是不信的。编辑的工资和作者的收益是直接挂钩的,就算她再怎么看好她,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初中就学过的知识。
可是,无所不能的系统告诉她,这个消息是真的。
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她暗下决心,绝对不能辜负明月小可爱的期待和爱护,那么多榜都砸到了她身上,如果她不够红,说不定编编下个月就没钱吃饭了!
没钱吃饭的容玥叼着一袋零食,两只眼睛灯泡似的,噌噌的冒着光,两只手捂着胸口,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
因为她看到,百里笙歌在评论的第一条里发了这样一句话:
“新人开张回馈读者,从上架第一天开始到本月月末,在评论区留言‘祝明月小公举生日快乐,貌美如花’并送出月票的读者,积累十人次可获得五千字更新一章,绝不食言!”
容玥嘴里的零食“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觉得心里暖融融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给你们卖萌辣~~跪求收藏喵喵喵~~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这是她今天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祝福,连她自己都快要忘了今天是她的生日,百里大大是怎么知道的?
不,等等!她好像忽略了什么!
加更???
送月票加更这种事,百里笙歌不是首例,其他作者哪个不是每天变着法的求月票,加更这种事不稀奇。
只是,现在才月初,她现在又风头正盛,很多人都暗戳戳的等着看她笑话,就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