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穿越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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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大小,一律劳作两年以上。在现代被小偷偷过无数次的林柊,对这种游手好闲的人可谓深恶痛绝。在他的那个需要讲究人权的时代,对小偷的惩罚很轻,所以低廉的犯罪成本,造成了小偷的泛滥。这里既然是原始社会,他当然要把自己的好恶加进去。他就是不喜欢小偷,就是要从重处罚

第四条:抢夺他人财物者,无论财物大小,一律剥夺平民身份,贬为奴隶。至于抢劫,都敢动手抢了,难道还要再给机会不成?有教无类,不好意思,他林柊只是个凡人而已,没那么伟大的情操。至于人权,不好意思,这里他说了就算。

如果说这部刑法加入了林柊的主观意见,那下面的这部婚姻法就纯粹是以林柊的个人好恶弄出来的东西了。

林柊的婚姻法的内容很简单,总共就只有三条规定。

第一条:只允许两个人的婚姻,不过不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度,因为在他这里,是允许同性成亲的。所以,所谓的两个人的婚姻,可以是一男一女,也可以是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而且地位都是一样的。

原则上一旦两人成亲,是不允许离婚的。若一方有严重错误的,另一方可向部落提出要求判离,一旦被部落权利机构认定为有严重过错的一方的,判离的时候,最好的结果就是净身出户。严重者还会被部落关押。而且就算是结束关押,这个也必须记录在案,对其以后的工作都会有影响,尤其不能从政。

不要怪他太恨,林柊在原来的时空,最讨厌就是别人对婚姻的儿戏。妈的,离婚的比结婚的还多,那你当初为什么结婚。当然,如果两人都认为已经完全没有了感情,不想在一起了,惩罚力度会相对轻一点,但是也不会没有惩罚的。婚姻不是儿戏,所以结婚前请考虑清楚。

至于,除了净身出户外还要追究追究法律责任这一条,林柊觉得是非常有必要。妈的,最神烦那些打着真爱旗号出轨的人。既然你的另一半不是你的真爱,那你当初接什么婚啊,结婚就意味着你们已经认定了彼此。那些婚后才发现真爱的,既然真爱都那么伟大,连责任都可以放下,那么为了所谓的真爱,再多吃点苦,也是应该的不是。

第二条:重婚罪重判。特别是对那些别人奋斗了几十年,你仗着年轻美貌就来摘胜利果实的人,定要严惩。

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特别是对于那些明知对方有家室,还上赶着往上凑的人。还是那句话,既然都已经为了真爱连羞耻心都没有了,那就多承受一点吧。为了真爱,什么都是值得的,不是吗?不仅财产什么的不要想,还会面临部落的惩罚。

第三条:身为现代人穿越的林柊,当然不会古板到绝对禁止婚前那啥行为。但是对于专门玩弄别人感情的人,一经认定,在这里可不是,只会受到道德谴责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既然已经推出了两部法律,那么自然得有负责执行的部门了。在加上人口增长太快,原有的部门本来就无法满足需求。林柊早就有了新设部落的念头,索性来了个大重组算了。

首先要做的,就是改掉大家对自己的称呼。‘队长’什么的实在是太丢人,每次被人这么称呼,老是让他想起上小学时候的班长别名——大队长。

林柊倒是想直接称王,但是考虑到自己部落的规模,称王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才2000人都不到,他当个劳什子的王啊。人可以不要脸,但是绝对不能太自我膨胀,‘夜郎自大’什么的很消磨人的意志力的。

如今的部落规模,考虑到原始人的人口稀少,勉强能算的上是个县吧。不过最高长官不能叫县令,要不以后得一直改,好麻烦,得找个能用的久一点的。要不,就叫城主吧,虽然还是有点自我膨胀,但是就算是五十步消百步,好歹也少了五十步不是!

确定了自己的称呼后,就得规划部落的权利阶层的构成。自虐般得撕扯完自己的头发后,林柊终于仗着自己几千年的经验,捣鼓出来一份古今结合的不伦不类产物。

部落设以上一个部门和官职:

排在林柊下面的第一人,依然是‘山木’族曾经的老族长,他同时还将兼任医院院长一职,身份崇高。

下面设内务大臣一名:部落里所有的内务,她都有权过问。美女方菱自然是不二人选,除了她,别人也干不下来。同时配备副手两名,称为侍郎,分别由新来的风,和一直都担任方菱助手的小莲担任。

武将的最高长官称为大将军,担任此职务的是卓夕,部落里的兵权必须交给自己人,林柊相信夕能够干的比任何人都好。其下设游击将军两名:分别是阿豹,二虎。不知道有手下如此,新官上任的夕,在接到自己的任命后,会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侍卫统领一名,由林柊的贴身侍卫飞鹰担任。这小子虽然有些小缺点,但是毕竟跟了自己这么久,又绝对忠心。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个位置也非他莫属了。

改原来的制铁厂为工部,设部长一名,没得挑,这个也只有大虎有这个资格。以下分设:制铁厂,家具厂,农具厂,生活用品厂四个部分,厂长由大虎的四个徒弟担任,大虎则负责统领大局。

新设部门——衙门:最高长官为县令,和古代的县令不同的事,这个县令只负责审理案件,其实就是法官而已。这个职务,目前由林柊本人兼任,没办法,这个新兴部门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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