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彦又低头笑了一下,他环顾四周,觉得有些恍惚。夜□临,小区安安静静,这里是他熟悉的地方,是他费尽心思,让自己老爸把几个艺人都安排住在这儿,就为了偶尔与冯陌上的相遇的地方。这地儿他早八百年前就熟了,可五年了,他跟冯陌上都没有混熟。
冯陌上常年在外拍戏,环境艰苦,陆彦受不了那些苦,没跟着。
冯陌上跑通告时,一天有十小时在飞机上,常常是三四个城市来回,陆彦也嫌辛苦,不可能跟着的。
甚至连冯陌上早起晨跑,陆彦夜夜笙歌,早起无能,所以连晨跑什么的,也没有一起跑过。
陆彦回头细细数了一下,发现自己,除了嘴上说得好,心上放着人,自己做出来的努力,连自己也觉得不够,连让冯陌上叫自己一声名字都不够。
自己想的都是空手套白狼啊。
陆彦讽刺地笑了笑,回头看了冯陌上和顾言常两人两眼,呵了一声,手摇摇,指了指顾言常,道:“呵,你赢了。”然后跌跌撞撞走了两步,摇摇晃晃地撞着小区里飞蛾环绕的昏黄的路灯,一路撞回了自己的公寓。
剩下顾言常看着陆彦的背影许久,半响一脸莫名:“我赢什么了?”
冯陌上看了小记者手中没有打开的摄像机,又看了看前方陆彦在黑暗中隐去的背影一眼,叹了口气,对顾言常道:“走吧。”随便打电话,叫来了保安。
小记者靠着巨大的摄像机,被保安拖走的时候,陷入沉思:同性恋这个问题到底应不应该通过立法?如果立法不认可同性恋,那同性强|奸只能按故意伤害罪来判,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不符合保护广大少男心理健康发展的原则;而如果认可,那么婚姻法是否能认可男男结婚?而相应的细则又该如何立?男性平等,若有领养儿女抚养权优先归谁?赡养费这个问题存在不?……
小记者回到报社交了5000字的相关稿件,主编低头看了看稿件,又看了小记者一眼,语重心长道:“时诚啊。”
小记者时诚点点头,乖乖回应道:“主编。”
主编抚了抚眼镜,对着时诚道:“你知道如果你这稿子发在天涯,下面的人会怎么会吗?”
时诚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楼主你不要太监?”
主编咳了咳,手指上转着钢笔,在桌上敲了敲,道:“不,楼下会回:楼主,我裤子都脱了,你却让我看这个?”
而陆彦回了自己的公寓,想蒙头大睡一觉,却被徐辉的电话叫醒:“陆彦!快来94国道,我艹,这帮小子,不教训一下不知道这地盘姓甚名谁!”
94国道虽名为国道,但因着几年前一旁新修了更快捷的96国道,所以94国道几近废弃,成了他们一帮飙车族的乐园。
陆彦挂了电话,抖了抖衬衫,穿上,带上手表,喝了口水,二话不说,拿起车钥匙就往车库走去。
陆彦一路狂飙,开着的窗户灌进徐徐夜风,磨得陆彦的眼睛有点酸疼。
酒的后劲还在,鼓胀着陆彦的脑袋、眼睛、耳朵,让他有种被酒精浸没之感。
风灌进喉咙,他低头咳了咳,一晃眼却见前面大卡车的灯光闪亮,喇叭声聒噪——“呜——”
陆彦说了句“我艹”,揉了揉眼,方向盘一打,却觉得打过了头,又想打回来,却又似乎滑了手,车子往着内侧另一辆黑轿车撞去,陆彦赶紧踩刹车,却发现速度一点也没慢下来,他冷汗直冒,急急低头看了两眼,脚下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他慌张地又猛踩了两下,左手控制着方向,右手松开方向盘去拉手刹,手刹毫无阻力地被拉起——想来手刹也已经被破坏了。
“砰——”
这个世界留给陆彦最后的轰响,萦绕在他脑海里,他恍惚间觉得灌入自己脑海中的那些酒精,缓缓地流淌了下来,滴在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车里那张羊毛地毯上。
那一瞬间,他只想:怎么可能?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恨自己到想要自己死的地步?
自己得罪的人也不多啊,不过就是前两个月顺手把一人的市长老子举报了,市长被双规了那人也没法嚣张了;不过就掰弯了一小歌手,两个月后又头也不回地甩了那人;不过就跟人赛车,争夺地盘而已……
数不过来了,换个思路。
谁能接触到自己的车?他眼前闪过那些亲友,那些笑脸,已经真假难辨。
若是此刻陆彦还能呼吸,他一定会叹一口气。
因为他突然发现,他好像对于这个世界,没有太多留念之情,却有很多悔意。
这场碌碌无为的人生,好像什么,也没有给他留下。
☆、第 3 章
待得陆彦再次醒过来时,却见一片纯白色的灯光,刺得眼睛生疼。
他抬了抬手,却感觉额头上没有绷带,心中觉得有些奇怪,口中胃中又有种医院特有的药水味,弄得他想吐。
自己是被救活了?
他动了动脖子,却见眼前一张稚嫩的脸,着急地看着他,他吓了一跳:“曹瑾?”
曹瑾是天正娱乐旗下的新人,公司对他还在训练阶段,陆彦因着闲来无事就喜欢去看看“新货”,所以对于这个清秀的男生还算有点印象。不过曹瑾长得过分阴柔,故而陆彦当时没有下手。
曹瑾又坐回了椅子上,眉头紧蹙,眼神中带着责备:“哎,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怎么那么想不开呢?”
“我没有啊,”陆彦皱了皱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