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灰蒙蒙的,阳光被挡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心情似乎也被这天气影响了一些,以至于秦非雨到达秦家主坟的墓地时心里堵得慌,秦非雨从墓园的入口往上走,无数墓碑安立于荫荫绿草之上,那些经过的墓碑有他爸爸的,有爷爷的,有祖父的,还有一些离他更远的历史中存在着的秦家先辈,他在父亲的墓前停下,曲膝跪地叩了三个头,然后才继续起身往前走。
又往上前走了一会儿,他看见墓地的一处站着两个人。
他条件反射的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听见有人的声音:“我哥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难得你有心,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来看他。”这是秦风在说话,对于自家弟弟的声音秦非雨还是十分熟悉的。
接着另一把声音响起来,低沉得如同雾蔼:“我怕他在地下寂寞,他什么都不怕就怕寂寞。”
这个声音让秦非雨一怔,探头看去,果真看见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侧脸,对于沈凤之这个人,秦非雨多少是有些恨的,无关爱情,纯属男人的尊严问题。
当年沈凤之在他投入真心之后,突然劈腿爱上了别人。
秦非雨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遭受过这种挫折,即使他玩世不恭,人送妖孽之称,但是深情这种东西确确实实的曾经存在在他的身体里,只是沈凤之将它打碎了,现在又这么假惺惺的来祭拜算什么?忏悔还是纯属看笑话的?
当年他跟沈凤之后来不欢而散的内幕,秦风是不知道的,若是知道了,今天秦风定不会对沈凤之这么和颜悦色。
“我哥当年走得那么急,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诺大的一个公司瞬间失去了主心骨,若不是你回来帮我,那段时间我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来。”秦风有着一般世家子弟的温润,与秦非雨不同,他的轮廓略为细腻,不谷捶浅9断狠厉,以前秦非雨没死的时候,他就已是盛世娱乐的股东,后来大哥死后,又因为父母早年已逝,这盛世娱乐的重担就落在了秦风一个人肩上。
秦非雨听着秦风的话,不觉眉心骤跳。
当年撞见沈凤之与别人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他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立刻撤了沈凤之在盛世娱乐的职位,并将他踢出了盛世,之所以没有赶尽杀绝自然是因为当时他还念着旧情,沈凤之跟了他四年,这其中对方到底有多少真情厚义他不知道,但是他的确是爱过这个人的,没料到他死后,沈凤之竟然又回来了,不知道当年那个跟他在床上缠绵的男人有没有跟他一起,即使在一起也不关他什么事了,对一个人最好的惩罚不过是忘记他,但是,若沈凤之敢做出对不起盛世的事,那他秦非雨这次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
“你是非雨的弟弟,就相当于是我的弟弟,虽然当年我跟他感情不合最后分道扬镳,但是这都是我们自身的问题,非雨一走,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风雨?”沈凤之这话说得煽.情之至,也亏得秦非雨修养好,才没有冲动的冲过去扇他两个耳光。
“你跟我大哥最后没有在一起,是没有缘分,若大哥还在的话……”秦风没再说下去,大概是想到了伤心处,眉宇间尽是惆怅,沈凤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了几句,话里话外都是些令人舒心的话,秦非雨却只觉得自己的早餐都要吐出来了,终于明白,曾经的那些甜言蜜语温柔缠绵都是骗人的,要论起演戏,只怕连影帝风君都要甘拜下风。
秦风和沈凤之没有呆太久,秦非雨目送着两人的身影远去,突然发现即使过了好几年,沈凤之那张脸依旧跟从前一样光彩照人,看来他这几年过得很不错啊,秦非雨勾唇冷笑,奸夫及其姘头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秦非雨站在墓前,看着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英挺的眉宇,精致的五官,这是那个曾经站在盛世巅峰的男人,一个娱乐帝国的传奇,一张他曾经无比熟悉的面容———秦非雨。
他蹲下身子,手指抚上那挺拔的眉眼,触手的是一片冰凉,人始终是脆弱的,即使他在别人眼里是一个神话,也敌不过生死的一线之隔,墓碑前的登台上放着一束紫荆花,想必是秦风送的,而旁边那束白玫瑰则出自沈凤之的手,可惜,他现在已经不喜欢白玫瑰了。
将手里的紫荆花放下,秦非雨将那束白玫瑰扔在了不远处的草丛里。
即使秦非雨已成为历史,他也不要沈凤之来侮辱这段过去。
下山的时候已临近中午,秦非雨面目沉静,双手抄在口袋里,脸上戴着一副硕大的墨镜,才刚走到山下,便看见了秦风和沈凤之,他们竟然还没走,秦非雨加快了脚步,打算趁两人还没发现他赶紧走人,没料到秦风眼尖,立刻就看见了他。
作为娱乐巨头的老板,秦风自然对整个娱乐界乃至时尚界都有所触觉,所以一眼就认出那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就是那晚惊艳全场的顾砚,他有着别的老板少有的风度和优雅,看着那个即将走掉的男人轻声叫道:“顾先生。”
秦非雨暗道一声倒霉,随即改变了方向,转而朝秦风和沈凤之走去,嘴里边寒暄道:“秦先生,你好。”自动忽略了沈凤之,这多少让沈凤之有些尴尬,秦风便替两人做了介绍,秦非雨似笑非笑的的与沈凤之一握手,“沈先生,久仰大名。”
“顾先生客气了,那晚顾先生可谓惊艳了全场啊,聚星应该准备让你独挑大梁了吧。”沈凤之在商场混迹多年,表面功夫做了个十成十,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