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会杀了那个疯子,李墨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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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警官洪叔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了一辈子,前年领了市长亲自颁发的勋章退休,也算是功成名就,现在欢欢乐乐地在家颐养天年。
这一天,一个客人的到来打破了洪叔安静的退休生活。
张凯递给洪叔一份案卷,举起茶杯轻抿一口。茶烟缭绕中,他的双眼隐藏在厚厚的镜片之后,仔细观察着洪叔脸上,看见那份案例之后显露出的诧异神色。
张凯放下茶杯,指着那案卷问洪叔:“听
24、第七章 ...
说当年这个案子是洪叔您接的,我想向您打听,这案子里的那个男孩后来去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俺改了一个非常微小的地方,哪位亲可以看出来?【嘿嘿~
呼……好长的一章,俺写了好久…希望jq足够………
明天应该不会更新,如果显示更新是俺在抓虫的说~
胖子篇完,下一章新篇会有新的人物出现【这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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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5、第一章 ...
几乎所有荒谬的行为均源自于模仿那些我们不可能雷同的人。
——赛缪尔?约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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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个成语叫‘人如其名’,即是说有的人的个性举止和他的名字极为相符。
莫风似乎就属于这么一类人。
莫风,莫风,一个像风一样出现在李墨白身边的男人。
李墨白是在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下午遇到莫风。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和煦温暖,又赶上周末,真是个休闲放松的好日子。李墨白在这样一个舒适的下午,牵着墨墨和白白在家附近的公园里溜达。
上回李墨白被神秘人绑架,曾经发誓回家后要善待这两只帮他掩饰罪行的好帮手,他也算是个守信的人,自此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当真把两只狗当儿女养起来。
养狗不容易,养大型的犬类更不容易,除了吃得多,还得兼顾它们的精神健康,所以每日早晚两次的遛狗成了李墨白日常的必修功课。
李墨白把遛狗当做一种锻炼方式,到也乐在其中。
所以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李墨白在脖颈上仔细涂抹上防晒霜,牵着他的两条狗出了门。
他这样一个清瘦文弱的年轻人带着两条巨大骇人的獒犬,确实很吸引眼球。刚进公园,便有很多或是害怕,或是好奇的目光落在李墨白的身上。
李墨白住的地方偏近郊区,也算是富人区,邻里之间相隔很远。这个公园是专门供这一片区域的富人们休闲的场所。
富人们都忙,公园里平时几乎看不到人,今天天气不错,倒是有些人坐在阳光下晒太阳。
遛狗的也有不少。
墨墨和白白太凶悍,李墨白怕它们伤了人给他惹麻烦,所以没有解开狗链,艰难地跟着这两只大狗在公园里穿梭。
两只狗在家里被关久了,一出屋就兴奋不已,疯了似地向前冲,一面冲着周围的人啊,狗啊的龇牙咧嘴,耀武扬威。它俩体积大,力气更大,绷紧了脖子上的狗链,拖着李墨白在公园中奔得酣畅。
这个场面在旁人看来,与其说是李墨白遛狗,不如说是那俩狗在溜李墨白。
公园里的狗都怕这两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生物,偏偏墨墨和白白喜欢挑衅别的狗儿,冲着他们狂吠不已,吓得那些个弱小犬类呜咽着蜷缩在主人身后。惹得公园里遛狗的都愤怒地避开李墨白他们仨。
李墨白瞅着他那俩猖狂的宠物,无可奈何地直摇头,心想他这么一个温和有礼的好青年怎么会养出这么蛮横的俩畜/生。
他被两只大狗拖着绕公园跑了好几圈,实在是累得不行,好不容易才将两狗拴在路边大树旁,弯下腰垂着胸部喘息。
有一个人从他身侧走过,墨墨和白白突然狂叫起来,跳起前爪就往那人的身上扑,唬地那人向后连退两步,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
李墨白也吓了一跳,忙制止住那俩疯了似的狗,跑上前去扶那人:“对不起,对不起,先生你要不要紧……”
他的话说了一半,睁大眼,手顿在半空中,微微有些颤抖,心也跟着跳得飞快。
那个坐在地上的男人长得很好看,轮廓很深,五官精致,是那种漂亮又很阳光的长相。男人穿着一件考究的米色长风衣,精心修剪的头发短而柔顺,细碎的刘海稍稍遮住眉梢,给人一种清爽不凌乱的感觉。
男人仰着头,狭长的内双眼透着善意,眼珠在阳光下泛着隐隐的琥珀光泽,像两颗剔透的琉璃珠。他冲李墨白友好地笑笑:“没事。”那笑容和他整个人一样,散发着很阳光清爽的感觉。
李墨白的心脏像兔子似的,跳得飞快。
面前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很好,或者说,实在是太好了。看着他,李墨白满脑子全都是学长的影子。倒不是说这人长得有多像学长,只是他周身的气质风姿与学长极为神似。
李墨白盯着男人,就好像是在看三十出头成年版的学长,英俊,温和,阳光。
这样的感觉李墨白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甚至那些被他杀害的男性中也无人能让李墨白产生这般的共鸣,此时此刻,李墨白的心情无比地激动,热血沸腾的脑海中升腾起强烈的,要将这个男人占为己有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