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工作狂的袁诺的下属,罗飞却一点也不觉得悲哀,反而有种沾沾自喜的小心理。
罗飞这个人,很多的东西都不爱,就对钱情有独钟,而袁诺最不缺的也恰恰是钱。当年,他三个月的实习期一过,袁诺便送了他一套明月小区的高级别墅。工作两年,他银行卡里的存款便翻了十几翻,这速度涨的可比国家的gdp还猛啊!到现在,车子房子票子都不缺,就差了个老婆,但就是这样,也够他每天睡觉笑醒了。
而这所有的所得,就只需他很小的付出,即袁诺拍戏的时候,就当他的司机兼经纪人,回公司当大老板的时候,就当他的助理,这简直是太简单了。
唯一让他有点哀怨的就是早上要很早起床,然后开车在大老板门前等候。开始的时候,他还真迟到那么几回,到现在,也渐渐养成了习惯。
其实罗飞有点想不明白,老板住的别墅明明就三层,再塞他一个客房充当休息室,工作也方便点,何必伤财地在隔壁买了另一栋给他呢?
这个问题,罗飞还真没问出口过。
在门外等了约莫30分钟,罗飞终于皱眉了,然后埋头望了望戴在手上的瑞士手表,随之又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对了对时间。
没错,是八点了啊!
于是他抬起手,摁了袁诺的电话。
嘟……嘟……嘟……
很长的一段响声过后,在罗飞以为无人接听,正要挂断的时候,电话那头终于接通了。
“什么事!”
一滴冷汗顺着罗飞的额头落下,敢情他这是无聊,才开车在老板家门口呆坐打发时间?罗飞生平第一次深刻体会到无言以对这四个字的含义。
“出来!”
“什……什么出来?”罗飞疑惑。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会儿,“罗飞?”
罗飞,“……”
“二楼,速度上来。”命令的语气。
罗飞不问为什么,直接就应声答应,手下已经在开车门了。
罗飞记得他第一次进袁诺的家,是他实习期的最后一天。那天,下了雨,而他因为急于给袁诺送文件,身子被淋了个彻底,由于把文件放肚皮上,最终完璧归赵。
那晚,袁诺破天荒让他进屋。衣服烘干时,已经是凌晨的两点钟,而袁诺却连人都没留,就直接让他走。
作为一个老板,起码您客气地询问一下,俺再拒绝掉,也不至于让咱尴尬到就这么直接被送出门吧!那晚,罗飞伤心了一整夜,最后终于决定在明儿个拒签正式员工合同。
隔天,罗飞拖着受伤的心灵,接过袁诺递过来的合同,打算说出拒绝袁诺的话,却在看到合约内容的一瞬间就愣住了,抖着手都不知东南西北了。嗷!明月小区……别……别墅!!!
现在,他又要再次进入这栋让他悲喜交加的别墅了,在这个五年后倍儿晴朗的清晨。
老板让他去的是二楼……罗飞推开门,沉吟一声,便往楼梯走去。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连楼梯都没踏上过。而现在在的心情,简直就要飞起来了。
上了二楼后,罗飞脸色便瞬间变得很奇怪。
“听话……出来……乖……”断断续续的话自二楼的一间房传出来。
难……难道是袁夫人?可是,也没见袁诺跟哪个人走的很近啊,是娱乐圈里的人?还是老板的青梅竹马?随之,罗飞又满脸的了然神色,怪不得老板不让自己上楼了,原来是金屋藏娇了!这么想着的罗飞,又再次竖起了耳朵听了起来。
“卓曦……”
满脸兴奋神色的罗飞脸色顿时就僵住了。
卓曦那家伙这不还在医院里躺着嘛,那么老板口中的卓曦除了昨天的那颗毛球还能是谁?可是,老板啊,您肿么能为了一颗毛球就旷班了啊!那不过是一颗毛球,毛球!而且,您居然还给它取了个人名!哦,不,重点是你肿么在和一只兔子说话!它要能听懂您的话,就不是兔子了……orz……不得不说,罗飞,你真相了。
于是,满怀希望的罗飞,瞬间变成了雕塑,还是那种在风中凌乱的雕塑。
屋内,卓曦缩成一颗球,蹲在袁诺那张两米的大床与墙壁的死角里,无论袁诺怎么叫就是不出来。
呜呜呜……师兄是个大坏人!坏屎了坏屎了!
袁诺又伸手,往床头于墙壁的死角里那颗白色的绒球捞了一下,还是未果,终于叹气,“卓曦,我是为你好,你在地上滚了一整晚,身上都是细菌和灰尘,不洗怎么可以?”
角落里的卓曦依旧坚守旧地,不为所动。哼哼,信你才怪!昨晚说给俺洗澡,结果把俺放水里泡了两小时,当时还只是说要洗掉土豆渣!现在呢!居然还想洗掉俺身上的细菌和灰尘!啊啊啊!那东西是能洗的干净的嘛?!!!坏蛋坏蛋,大坏蛋!〒_〒
袁诺瞅见角落里的卓曦还是没反应,终于想起了罗飞来。
“罗飞,进来,关门!”
站在外面的罗飞一听这话,终于内牛满面了,老板您终于想到俺了……于是他开门,便见自家老板冷着脸站在窗边,眼神却是对着床头缝,估计那个所谓的“卓曦”就在里头……
“给你五分钟,把它弄出来!”
罗飞其实很想说,您老弄了一个早上都没弄出来,俺这小虾米咋能啊!却在听到袁诺的下一句话,双眼顿时泛光了。
“我帮你约陈依依吃一顿饭。”陈依依是罗飞很欣赏的一个女星,就算谈不了情,做做朋友也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