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楼哥哥,我真的好忙,我明天再找你玩。”
“…今天真的没时间,我得跟着妈妈去访问…”
他赌气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没去找她,她也没来找过她,再想偷偷带她去玩可不可能了,最后,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他用他最骄傲的血腥手术牢牢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再然后…胆小鬼公主再没叫过他哥哥,她病了,发烧说胡话,梦里都在哭,等病好了,原本圆润的小公主瘦了,再然后,因为噩梦纠缠,她再没长胖过。
那一段日子,成了他记忆深处记忆最清晰的日子,也成了他最安静的时光。
而那时,他其实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那么疯狂。
直到被丢到殖民星球,直到他慢慢长大,直到他找了女朋友认真谈起恋爱时,时隔四五年,他才后知后觉知道,当初其实自己是喜欢那位小公主,青涩的懵懂的喜欢,连他自己也不自知,就被史上最血腥的吸引女孩子的手段葬送了。
他想,所有的初恋,就算暗恋,也比他的好百倍。
咳咳…毕竟,他这吸引女孩子的手段比幼儿园时期喜欢欺负喜欢的小女娃还幼稚,直接让女孩子看到他就跑。而且,反应过来时已是几年后,在他已经开始真正的感情时才反应过来……
他到现在也说不清,他最初没反应过来,是不是因为愧疚、害怕而不敢想,所以需要时隔那么久,久到能理智面对当初的事。
七年后,他再看到长大的赫连楠,心里想的是,哦,她长大的样子,和他想的一样。
然后,再没其他。
那一切过往,过去就过去了。
重楼看着女王的笑脸笑得无比纯真,“嘿嘿…女王陛下就不要笑我了,谁都有段黑历史吧…”
“好,好,不笑你…”赫连蓝收了笑,“那你当年为什么又不回水蓝星?”
“因为我要向基地的人证明我是天才啊!”重楼毫不犹豫的说道,原本天才少年到了基地却变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小屁孩子,他可不干!
“哈哈…”赫连蓝再次被他逗笑。
凉风习习,两人聊着天说着话,无比惬意。
监狱这头却又迎来了找朱瑾的人,这次不是患者也不是记者,而是水蓝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他们是经过正式申请的,得以在会客厅见面,还带了毛笔、书画等物品来。
方方是记者,看到朱瑾的毛笔字那一刻就知道其中的意义,只是她已经不是记者,又处在孕期特殊时期,没法多行动,就只是将朱瑾的每一张药方保存起来。
最后还找机会请朱瑾在她专门用来准备收藏的纸张上写了字,裱装好后珍藏了起来。只不过她做不到自己独享,她最后照了相在网上分享了。在基本不写字会写字就很了不起,还有节目开办写字比赛的时代,看到朱瑾的毛笔字,那自然是要关注追捧的。
再然后,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就发现了,经过向方方了解情况,又找出保存的为数不多的古代字画、毛笔看过研究后,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觉得他们该来请教朱瑾了。
“…我们从方小姐那听说,朱瑾小姐说这毛笔是我们古人所用笔,钢笔已经被外星国家证明是鹅毛笔发展发明的,请问这是我们古人发明的笔吗?”工作小组组长常山发起了问话。
“是,这是我们祖先发明的笔。”朱瑾执起他们放在面前的软毫,“因为是用禽、兽或人的毛制成的笔,所以被称为毛笔,是文房四宝之一,根据毛的不同、软硬程度不同分硬毫、兼毫、软毫,我们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