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庄子非种的花花草草正在被敲打着,水珠一遍遍冲刷着它们,接着再浸润到泥土当中,花花草草全都被浇得东摇西晃,然而却没有哪个掉落在地上。庄子非很喜欢花草,因此在院子里种植了许多的品类,凌思凡不得不承认,职业是摄影师的庄子非,对结构和颜色的敏感度是别的人比不上的,他能将院子布置得非常漂亮,让人感到那些花草没有哪个是多余的,同时哪个也不能少,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和谐的整体感了。
“你的审美的确挺出众的。”凌思凡看着花花草草道。
“嗯?”刚才一直没有多余的手可以被用来抹眼睛,此时到了屋檐下边终于可以揉揉眼睛恢复视线的庄子非说,“没有审美的话,怎么当摄影师……”何况,他还经常获奖,所有的人都说他的照片漂亮。
“我有一点好奇,”凌思凡难得地感到好奇,“在你这样的人眼中,哪个明星最好看啊?”
“啊?”
“男女都算,”凌思凡继续道,“你们看人,是不是要看比例什么的?黄金分割?全都完美了才算是好看?”
“明星……”庄子非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哪个都不太行……反正,我不想盯着看……”
“嗯?”凌思凡想了下,总算是反应过来了,“果然,你还是喜欢动物对吧?”
“不是啦……”庄子非偷偷地瞄了眼凌思凡,“我觉得有人更漂亮……”没错,眩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凌思凡看着对方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很生硬地转开话题道:“开门吧,进去了。”
“哦……”
“……”凌思凡当然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不少企业家都曾经开玩笑说最不喜欢和他合影,因为他是大公司ceo里很少见的有颜也有身材的,不过他并没自恋到认为自己已经到了顶级水平,到了可以压过任何一个靠脸吃饭的人的那程度。而且,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早在几年前就对自己格外注意,那个时候,穷惯了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十分普通,也可说是土气,基本只穿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发型也是乱七八糟,经常一两个月不剪,实在很难说有多帅。
……
庄子非一打开房门,凌思凡就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黑黑的东西闪电一般地跑到庄子非的脚下,竖着尾巴,用身体不住地蹭庄子非裤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