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接着!”尼克突然丢了个什么东西给他。
野狼敏捷旋身,举起右手抓住了它。打开,发现是个长矛射日的圆形胸针,半个巴掌大小,整个儿居然是纯黄金做的。他不由困惑地举着胸针,问:“什么意思?”
“叫你把它别在胸口的意思。”尼克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这是约克特的徽章,金色的等级可并不常见,级别不低。你戴上后,至少别人不容易猜出你的身份。不过,你可千万记得要弄件看上去高档一点的披风,不然你会被那群贪婪的鬣狗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鬣狗?”野狼困惑地问。
尼克无意过多解释,只是给了他一个很古怪的笑容,然后接着说:“顺便给你弟弟也弄身华丽点的暖和衣服。他是你弟弟对吧?嗳,无所谓了,总之你装得像一点,最好是装得像个高傲冷漠的贵族,那么只要不碰上城防军,应该就没什么大问题。”
野狼奇怪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好心。
尼克瞪着他说:“看我干嘛!?别以为把约克特的徽章给你,就代表些什么。我告诉你,如果你被抓|住了,城防军找上门来的话,我绝对会一五一十全都告诉他们,而且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你的身上。我可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实人,怎么可能干得出把人打晕捆起来然后藏在地窖的行为呢。这一切都是你干的!都是你的错!你求我也没用。”
这人真是……野狼无语,莫名其妙地又觉得有些好笑。
“好了你怎么这么多事儿,罗里吧嗦全是废话。快点滚吧。”尼克把手插|进自己的头发,烦躁地按揉头皮,“妈的,尽是些乱七八糟的倒霉事,我的小缇娜该在家里等得着急了。”
小缇娜?女孩子?是他的家人吗?
野狼戴好黄金别针,然后推门离开了。
一推门,潮湿阴冷的寒气就扑面而来,婴儿打了个哆嗦,野狼让他换了个姿势,试图用胸口的热量来温暖他,抱紧他,走了出去。
此时雨果然已经停了,夜色已深,四周漆黑一片。离开几步,野狼回头发现刚才所在的,似乎是个废弃的客栈,两层楼高,旁边还有马厩和小片果园,依稀可看得出当年旺盛的情形。不过现在已经多处破损,长满了青苔和杂草。而他刚才则是从客栈最后面的仓库走出来的。
野狼静静地看了一眼,然后裹紧婴儿,低头离开了。
外面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倒是省去了辨别方向的麻烦。他们此时在这条路的最尽头,狭窄而又漆黑。而越往外走,路况越好,路也越来越宽阔,同时,周围也渐渐热闹起来。
约莫二十来分钟后,一个热闹的小型城镇出现在了眼前。
眼前还是只有一条直路,但街道却修得非常平整,而且宽阔得可供三辆马车并排而过。房子后面的树全都被剪成五米高,高空悬挂着彩色缎带,垂坠着灯笼椒形状的小灯,像是在无声的说着欢迎欢迎。
道路两旁全都是酒肆、客栈和妓院,一排排房子看过去,款式竟然都挺统一,是十年前流行的尖顶红木白墙两层建筑。
现在时间已是深夜十点,但街上竟然灯火辉煌,人来人往,生意好得简直叫人意外,甚至不少的店铺挂出了满客的招牌。
周围什么声音都有,男人粗犷的唱歌声,醉酒的划拳声,卖|身女的揽客声,多人跳舞的踢踏地板声,上菜声,碎盘子声……总之综合起来就两个字,热闹。不是一般的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