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功过是非 二 :法治时代  隋唐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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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社会的红线。法律能成为治国安邦的利器,也能成为帝王磨牙吮血的凶器。仅从治国安邦的效果上来看,《开皇律》能流传千古,但同时,杨坚本人性格上的一些弱点也因这部为后世所承继的法典的出现和推广而变得愈加明显。)

笔者前文提到,《开皇律》的颁布,能够映射出杨坚多疑、暴戾的性格,这并不是否认《开皇律》的价值,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开皇律》是中国法律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典,为后世立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提到隋朝便不能不提《开皇律》,近现代有一些史家在研究隋唐史时却常常忽略了对《开皇律》的介绍,比如笔者曾经看过岑仲勉先生编纂的《隋唐史》,其中对隋的地理、兵制、建筑都有很精彩的点评,唯独没有对《开皇律》做详实的介绍,这应当是一种遗憾。我们在前面简单介绍过,《开皇律》的编辑团队非常庞大,并且对北齐的法律有很多借鉴,比如设置了十恶之条等。按照《隋书·刑法志》的说法,《开皇律》主要由以下人员编写:

尚书左仆射、勃海公高颎,上柱国、沛公郑译,上柱国、清河郡公杨素,大理前少卿、平源县公常明,刑部侍郎、保城县公韩濬,比部侍郎李谔,兼考功侍郎柳雄亮。

高熲、杨素,皆是隋朝重臣,自然不必多说,此外这个编辑团队中至少还有于翼、李德林、赵芬、王谊、元谐等,散见于《隋书·李德林传》、《隋书·赵芬传》、《隋书·元谐传》。但是作为专门写法律的一章,《隋书·刑法志》在介绍编写人员时还少写了一个很重要的人——裴政。笔者认为,不写裴政,或许是《隋书·刑法志》无心之失,但此失影响太大,因为裴政对《开皇律》乃至整个隋朝法治的贡献都是非常大的。裴政(生卒年不详),字德表,河东闻喜(今属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闻喜裴氏和弘农杨氏一样,也是世家大族,历史上出了不少名人,大家比较熟悉的魏晋时期的玄学家、“崇有论”的代表人物裴頠就是闻喜人,再比如给《三国志》作注的裴松之,同样也是河东闻喜人。除了裴政之外,隋朝的闻喜裴氏还有一位名人,叫做裴矩。我们把他留到后文介绍。

为什么笔者单单要强调裴政这个人呢?因为相较高熲、杨素、郑译这些人,裴政是一个比较纯粹的法学家。杨素、高熲,这二位是隋朝的开国元勋,主要的才能都发挥在了政治和军事上,郑译是什么人呢?郑译早年是杨坚在太学时候的同学,和杨坚关系非常好,《隋书·郑译传》载:“初,高祖与译有同学之旧,译又素知高祖相表有奇,倾心相结。”杨坚能够在北周朝这样险恶的环境中顺利爬上辅政之位,郑译和刘昉曾矫诏相助,功不可没。只不过郑译这个人品德不太好,经常贪赃枉法,《隋书》说他:“译性轻险,不亲识务,而赃货狼藉。”起初杨坚因为郑译的功劳而不忍废掉他,后来实在没办法,因为检举的人太多,加之郑译又做出和母亲分居的不孝之举,杨坚才下令将他革职为民。后来大概是因为同学之情日久弥深,杨坚非常想念这位同窗功臣,这才下诏让他重新回来编撰法律。两个人的关系依然非常亲近,一起喝酒谈笑,全然没有皇帝与罪臣之间心照不宣的冷漠与薄情。李德林要起草诏书,高熲跟郑译开玩笑说:“笔干了。”郑译舌灿莲花:“我外出做官,奉诏回京,身上囊空如洗,不名一文,哪里有钱给您润笔?”两人一唱一和,逗得隋文帝杨坚哈哈大笑。编写法律的工作就在这样一个轻松的氛围中展开了。我们可以看到,郑译最大的特点有二,一是和杨坚亲近;二是贪得无厌,这样一个人,虽有矫诏之功,但毕竟所作所为都和法律背道而驰,所以郑译能进入《开皇律》的编写团队,或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和杨坚的关系,再说得直接一点,郑译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的才智可以用在政治内斗上,他懂音乐,所以也可以用在整治礼乐上,但是让他来修法律,显然有失偏颇。至于剩下几人,常明是大理少卿,韩濬是刑部侍郎,他们的工作和司法关系比较密切,多少能和法律沾边,李谔是一个和魏征非常相像的人,敢于进言上谏,而且事无巨细,只要有不合适的行为或风气流行,他就会上书劝谏,根据《隋书·李谔传》的记载,礼教败坏,践踏妇女人权,他要上书劝谏;文风浮躁,写作浮夸浅薄,他要上书劝谏;为政不仁,做官顾盼自雄,他也要上书劝谏。隋文帝杨坚非常赏识他。李谔为人公正严明,是个好官员,因此我们可以把他划归为道德上的标杆。柳雄亮当时是考功侍郎,这个官隶属于六部中的吏部,大致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组织部,负责考核官员政绩等。元谐是个武将,在隋对吐谷浑的西北战场上起到的作用很大,所以与这几人相比,裴政应当算是一位更加专业的法学家了。

裴政仕隋的时间并不长,但他在法律方面的才能早在他于北周一朝为官时就已经显露出来了。据《隋书·裴政传》记载:

周文帝闻其忠,授员外散骑侍郎,引事相府。命与卢辩依周礼建六卿,设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尊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寻授刑部下大夫,转少司宪。政明习故事,又参定《周律》,能饮酒,至数斗不乱。簿案盈几,剖决如流,用法宽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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