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流程分为立论、驳立论、质辩、自由辩论以及总结陈词五个阶段。每方四人,一辩负责开篇立论,二辩负责驳立论,二、三辩负责质辩,四辩负责总结陈词,自由辩论全员参与。”
他在纸上一一陈列出要点,他的字很好看,是漂亮的行楷字,顿笔收笔都像是在做一件极其艺术性的事情。
成歌小时候还偷偷临摹过他的字,那大概是小学二年级。学校有书法课,书法老师是个老头子,常年戴着一副老花镜,喜欢穿那种民国时期的大褂,看上去古板又讷言,据说是相当有名的书法大师。
他一周只上一节书法课,有时候会临时有事不过来,教导主任就会去四年级教室把晏以暮叫过来代课。
同样是小学生,那时候的晏以暮已经是校内的偶像级人物了,不仅是同学,老师领导都非常喜欢他,常常会把他叫到办公室,给他好吃的小零食。放学时,他就等在她的校门口,和她一起回家,路上会提问她今天上课内容,答得好就有奖励,这奖励就是学校老师给他的。
成歌有时候会觉得很奇怪,她始终没能看透晏以暮,明明年纪相当,可他好像永远走在她的前面,悠闲散漫的步调,她非得咬牙才能追上。
追了十年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疲惫不堪的时候。
那天早上他们好像在家里闹了不愉快,连到学校都是一前一后的。苏荷笑他们是越吵感情越好,但成歌却很担心他会不理自己了,自来晏家,那是她第一次和他吵架。
其实也就是闷声不说话而已,她至今已经回忆不起来具体是为了什么而闹别扭了。
也就是那天,他来二年级代课,不慌不忙地走上讲台,朝下面的小萝卜头看了一眼。眸光即将投向她时,她下意识地低下头,手里反复把玩着铅笔,像只埋首沙堆的骆驼,被阳光照得羞涩了。
小少年不觉微笑起来。
“今天我们来写几个你们刚学的生字。”他坐在书法老师的座位上,腰背挺直,慢慢说道,“写字姿势四要素,头摆正。”
大家终于回过神,一下子兴奋起来,也跟着坐得直直的,齐声附和:“肩放平——”
“腰挺直。”
“脚踏实——”
晏以暮满意点头,一边在书法本上写着,一边继续说:“手握笔一寸间,眼离纸一尺远,胸离桌一拳头。”
他写了一个“宜”字。
运笔极稳,字态优美,被投影仪投射到大白板上,教室里随即发出一声惊叹。
小孩子总是崇拜那些厉害的人,所以晏以暮这次来他们班代课后,一群小不点点就拿他当英雄。
成歌那时候是没有同桌的,班级人数是单数,她话又少,也不喜欢主动找人玩,老师分座位的时候问:“有没有人愿意和成歌小朋友一起坐啊?”
女老师将她揽在身边,笑容温柔。
四十六个小朋友没人举手。
成歌习以为常,她知道她是不受欢迎的,她踮起脚尖,小声说:“老师,我一个人坐吧。”
女老师惊讶:“真的可以吗?”
她“嗯”了一声,女老师无奈,让她坐在最前面,单独的一个位置,但因为距离大白板很近,总是需要仰着脖子看,时间久了,她上课时常觉得很累。
开始自由练字了。晏以暮像个小老师一样,手背在身后在教室里巡视,偶尔会纠正个别孩子的坐姿和握笔。
经过她身边时,成歌紧张得秉着呼吸,生怕他会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情来,他其实很小心眼的。
果然,他忽而弯身,左手放在她的桌面上,右手包着她的。
她的后背贴着他,整个人立刻僵直的像要出战迎敌一般。
“看字帖,”他在她耳边温声说话,“宜字可以组很多词语。”
“宜人,宜家,宜室。”
“……哦。”她手颤颤的怎么也写不好字,最后偏过脸求饶,“晏以暮……”
他收回手,重重刮了一下她挺翘的鼻子:“还宜道歉。”
她福至性灵地秒懂了:“对不起……”
“明天把这个位置撤了,眼睛会看坏掉。”他很满意,重新走回讲台前,不明所以地说了这么一句。
两人之间的矛盾似乎就此解决,他依然等她放学,只是这次换成在教室门口等。
成歌垂着脑袋,在同学羡慕的眼神下和他一起离开。
第二天,她真的被换了位置,这次是坐在正中间,旁边的位置依然是空着的,但却总有人在课间问她可不可以和她一起坐,小孩子是做不了假的,他们现在突然就很喜欢她。
成歌在这里的地位因为晏以暮的关系,一下子提升了。
那是一个舒爽的午后,窗户开了一半,外间是还在修建的高楼。九岁的小女孩孤零零地被许多人簇拥,她觉得幸运,又觉得难过。
这么长时间以来,晏以暮总能驾驭好两人之间的距离和节奏,像现在这样,她的拒绝和退缩在他看来根本没有任何威慑力。
“达芬奇在《物种起源》中提出‘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观点,这放在今天的辩题里,也同样成立,当代社会是人才竞争社会,而人才所面对的同样是优胜劣汰的残酷现实,那么,什么是优,什么又是劣呢?优劣是需要参照物的,以今天的辩题为例,我方的观点是当代社会更需要专才。首先,专才……”
他的声音熟悉如常,她不再抗拒,在纸上仔细记下他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