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圈子更崇尚弱肉强食,更危险,更刺激,所以他们本能的知道服从和征服之间的选择。
因此,哪怕地狱犬被慕眠狩猎成功,成为她手底下的一条狗。当着众人的面给地狱犬难看,让他像狗一样趴着,像狗一样的狂吠,但是这些人也没几个真的敢就这么把地狱犬当猎物了,当成狗了。反而在见识过地狱犬的能屈能伸,无所谓的狗吠时,对他的恐惧更深。
这真的是一头恶犬,疯狗!
能把这头恶犬疯狗征服的莉莉丝更可怕。
然后,很多人就会发现,越是可怕的变态,反而越像个正常的普通人,比更多普通人更具有魅力——当他们想要伪装的时候。
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某个流传自今不衰的定律——越美丽越危险,越危险越美丽。
慕眠把朱雉抱进了自己的房间,当她刷卡把门打开的时候,就见房间里有个不该出现,却又出现得并不奇怪的人。
亚当斯穿着一身钛灰色的居家服,宽松的t恤和长裤,脚下踏着一双灰色拖鞋。
这样低调的颜色愣是被他穿出高贵来,没有任何花纹的衣服,反而更凸显亚当斯本身的明艳光彩。
亚当斯就坐在房间里的单人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画册看着,听到开门声就抬头朝这边看来。
慕眠恰好就和亚当时目光对视上。
两人对视了大概两秒,然后是亚当斯开口,“回来了?”
“嗯。”慕眠抱着朱雉的手一紧,踏进房内。
“过来。”亚当斯放下画册,对慕眠招手。
房内的灯光是水晶灯的暖黄色,照得亚当斯金色的眼睛也潋滟生光,漂亮得不可思议,尤其是那双眼睛容时。
慕眠把朱雉放下,却发现被朱雉缠得很紧,根本放不下。
慕眠犯难了几秒,亚当斯已经站起朝她走来。
“咔擦。”几声,亚当斯轻描淡写的把朱雉手脚折了,然后一扯就将人放在地上。
那态度不像是在放一个人,而是放一件物品。
“”慕眠张嘴刚要说话,亚当斯已经把她抱起来,走回沙发椅坐下,“只是脱臼,等会接上就行了。”
“小猪的骨头不好。”慕眠坐在亚当斯的腿上,也没什么不自在的,这段时间他们经常这样。
虽然慕眠身材不算高,却也不是小巧玲珑型的,怪只怪亚当斯骨架更高大,这样像抱孩子一样抱她,一点也不会违和。
亚当斯道:“再不好也不会一次就坏掉。”
亚当斯朝地上的朱雉看了一眼。
慕眠发现,从刚刚进门到现在,现在才算是亚当斯真正看了朱雉一眼。然后,也就这一眼而已,亚当斯就无视了,把视线转到了慕眠的身上,“他是你的玩具,我不会弄坏。”
慕眠闻言,心头一顿。
玩具
亚当斯竟然形容朱雉是她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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