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着旁边果盘,“你给小林送送吧,他这来回跑,估计也累得够呛。”
藜麦端着果盘往外走,正是中场休息时间,光线不甚清晰,能看到人,藜麦在大厅里环视一圈,找到林卿,几步走过去,“这送到哪桌?”
林卿正在给人点单,见他过来,略微皱着眉,随即指了指左边角落里的桌子,“那边,你送完赶紧回去。”
藜麦点点头,把东西安生送过去,就要回后厨待着,还没走出几步就被人从背后拽住袖子,“小哥你别着急走,我请你喝酒。”
“对呀,着什么急,来来来,坐下陪我们说会儿话。”
看他拽着个人,桌子上人跟着起哄,“我打赌这小哥长得肯定很好看。”
“我可去你的吧,你座位那角度,小哥过来你就正好看到了,还打赌,傻子才跟你赌呢!”
“哈哈哈哈,这里面好看的小姑娘、小伙子都多,不过我这拽的这个,可是最好看的,我都坐这看大半天了,都没他好看。”
拽着他的人正笑着,仿佛为自己的眼光感到特别自豪,说着就站起来伸手去揽藜麦肩膀,“小哥你别害羞,陪我们坐着聊会儿天,别光顾着跑来跑去的,那多累啊。”
藜麦躲开他的动作,转过身,见拽住他的人年龄也不是太大,估计就十七八岁,旁边他几个朋友也大多这个年纪,动作中都透着些年轻稚气。
嘴上花花,倒并不像是故意找麻烦的人,最多也就是开个玩笑的程度,藜麦也就没生气,“我只是帮忙送东西,这就得走。”
他这一回头,拉着他的人反倒愣住了。
他们只是几个朋友闹着玩儿,觉得无聊说要来酒吧里找个好看的小哥小姑娘陪着玩会儿。
不过毕竟大家年龄都不大,有贼心没那贼胆,搁这偷摸盯着漂亮小姐姐看半天也没动手。
趁着藜麦送果盘的机会才把人揪住,这还是因着不敢调戏小姑娘怕被骂耍流氓呢。
说什么拽住的是最好看的,扯淡呢,就刚刚那光线,三尺之外也就能分清楚个男女了。
——他是真没想到自己拽住这个小哥,确实好看,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就跟拿水彩油墨涂出来的样。
像是画报上的明星,尤其是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澄澈温和,偏偏又深不透底,看他这一眼,就跟能把他们都看透似的。
而且他总觉得看着有些眼熟,略微皱着眉,“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藜麦笑了,“现在流行这样子搭讪吗?”
拽着他袖子的人有些尴尬,讪讪的笑着,挠了挠后脑勺,“不是,我是真觉得你有些眼熟,不过咱们应该也没见过面。
你长得好,我要见过肯定不会忘。”
说着他爽快的笑着,伸出手把藜麦的手掌握在手里摇了两下,做出握手的姿势,“我叫齐略,修身齐家的齐,雄才大略的略,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
今天我18岁生日,这不成年了,解禁了,就跟朋友来酒吧玩儿,若是有冒犯之处你别介意啊!”
藜麦觉得他这样子还挺可爱,他自觉是几十岁的人,也不会真跟个小孩子计较,闻言便点点头,“没事,那你们玩儿,我先……”
“别急!”齐略拉着他,笑出两颗小虎牙,有几分调皮,又显得格外有活力,“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不然我不放你走!”
这就是熊孩子一个。
藜麦暗道,不过他笑起来还挺好看,也就不跟他计较,“我叫藜麦,这下该放手了吧。”
齐略听话的放开他,“你在这儿工作吗,我以后可以来这里找你吧。”
藜麦点点头,“行啊。”
齐略高兴的笑着,“那说定了,我之后有空再过来找你玩儿。”
藜麦转身就走,略微挑了下眉,那你可能就永远找不到了,不顾他毫无说谎之后的负罪感,毕竟齐略能这般莽撞的拽住他,他说个小慌也不算什么吧。
林卿注意到他被拉住,点完单急着赶过来给他解围,“你没事儿吧。”
藜麦摇摇头,“几个学生,就闹着玩儿,还是咱们学校的,叫齐略,你认识吗?”
林卿才松了口气,他确实认识齐略,“咱们学校高三的,大大咧咧的性子,不是那种喜欢欺负人的,成绩也还不错。”
藜麦见他不太忙,就跟他聊两句,“你还认识高三的人啊。”
林卿点点头,想了想,又有些犹豫,最终还是跟他说道,“齐略有个表弟也在我们学校念书,跟我们同级读高二。
家里有钱,成绩也好,长相很漂亮,算是女生心目中的小王子形象,在学校里很受欢迎,也挺出名的。”
他不是爱在别人背后说人是非的性子,不过觉得跟藜麦相处得来,加上藜麦跟他关系不错。
尤其是担心他晚上太晚自己回去不安全,特意过来陪着他兼职下班,他也不是不感动的。
算起来,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唯一接收到别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