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姐一定不要忘记啊,小生很愿意为小姐解说,只是这投宿之事,因为这几日来昌涯的人太多,大多数的客栈均已住满,剩下的空房也是最豪华的房间,那是为朝廷大员亦或是当红的名伶准备的。小生早在十几日前就到昌涯了,那时便没有空房了,所以小姐肯定是找不到客栈的。”这位行人至现在才表明身份,原来也是一位来昌涯观歌伎会的看客。
“那么公子现在居住在何地呢?”水清柔有种想笑的冲动,眼前的这位青年愈发夸张,为了投其所好,说话间抑扬顿挫,极富感染力,那双眼睛更是紧盯她的俏脸不放,在水清柔一笑之间,他的鼻孔中甚至流下丝丝血迹。
“是这样的,在昌涯城的东侧,有一间很大的寺庙,名唤小我寺,专门收留这些投宿不着的客人,入住的客人也是很多,最让人高兴的还是收取的费用很低,而且含有一日三餐,十分公道。所以请小姐和贵仆也移驾小我寺吧,正好可以让小生为小姐解说一下这昌涯歌伎会的历史。”这位一身儒服的读书之人,身高与水清柔相仿,骨瘦如竹,兼之一嘴的龅牙,说话中带着浓浓的陕北口音,异常好笑。
水清柔终是忍不住,笑出声来,掩嘴登上马车,然后马车缓缓驶动,留下那位书生以极其痴迷的眼神看着缓缓驶动的马车,鼻血终若小溪般喷流而下,还一副摇头晃脑的自我陶醉状。
“看来我的柔儿真是厉害啊,一个眼神即让一位读圣贤书的学子沦陷,孔孟之道终是不及倾城一笑啊。”木云落斜倚在车侧,眼中露出调笑的神情。
“还说呢,这还不都是为了帝君嘛,不过到这儿来参加歌伎会的男人都是些自诩fēng_liú的人物,哪有空去读孔孟之书呢。问题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客栈都满了,难道真要住到小我寺吗?”水清柔嘟着一张小嘴,有着焦急的看着木云落。
“昌涯城内应该会有物氏的产业吧,我们再转转,找找看,这样有名的地方,商机无限,婉儿怎会轻易放弃呢。”木云落伸了伸腰,然后向车外的驼背老者说道:“福伯,继续前行,找到下一家客栈。”
马车在人流涌动的街上前行,唐夜可此时正把木云落的脚抱在怀中,揉着他的小腿,浑然不在意投宿的事。只要有他相伴,随便住到什么地方,她都会欣然入住,绝没有丝毫的怨言。
行到一条更大的街道时,终是找到了物氏酒楼,这间酒楼气势雄伟,看起来就是相当气派。四人刚步入酒楼,店小二便将他们拦住,十分客气道:“对不起,四位客官,我们店已经住满了,没有多余的客房,现在整个昌涯城的客房已全部住满,请四位到小我寺暂住吧。”看来这小我寺在昌涯还很有名,是无处可去之人的最佳去处。
木云落取出物氏当家令,店小二这才惊悟,来得原来是当家的,于是恭敬的把他带到掌柜面前,让掌柜来安排此事。掌柜亲自带路,把他们引到了一间小别苑中,弯腰道:“当家的,这个小院原来是为京城一位贵客所准备的,但当家的亲至,而且那位客人也过了投宿的时间,就请当家的入住吧,有任何需要,当家的随传随到。”
这间小院上下两层,下面为会客之用,上层则有客房不下十间,很是宽敞,而且在二楼推开窗户,即能看见外面的一个大舞台,那是歌伎会的参赛者角逐的地方,角度正好,较之在台下最近处看的还要清晰。看来这必定是整个昌涯城最好的房间了,在这里住上一宿的花费是寻常百姓数年的吃用花费。
歌伎会将会在明天开始,届时来自天下的女子,当然,多是青楼女子,在台上一展才艺,分组决出各组的冠军。小组分为乐艺组、舞艺组、诗艺组和笑艺组四组,乐艺组即是乐器的演奏,舞艺组是考验舞技的,诗艺组是对个人才气的体现,而笑艺组则纯粹是对外表的评论。最后由四组的冠军来争夺总冠军,所有的比赛均是以在现场受到追捧的程度为唯一的评判标准。歌伎会的组织方出售红球,任何人都可购买,然后置于写着自己喜欢选手名字的箱内,最终谁的球多谁获胜。
歌伎会的组织者是当今中原排位在物婷婉之下的第二大富豪秋池良,他*这每四年一次的歌伎会收入,便可压下韦千舟而排位第二,只是离物婷婉还有不小的差距。当然,这份收入也少不了朝庭的份,影响力如此大,兼之获利相当丰厚,朝庭怎会轻易放过,但这也说明了秋池良与朝廷的关系可是非比寻常。
因为时间尚早,所以木云落带着二女在城内游玩,只余下福伯留守。街上人来人往,间或有马车经过,均是冲着这歌伎会来的,至中午时分,三人始才回转客栈。刚一进客栈的大门,便看到八位气蕴内敛的高手站在一楼大堂之内,客人早被一清而空,掌柜也是满脸的气愤,不甘的看着大堂的另一侧。
一位一身白衣的公子安稳的坐在椅子上,他的身后跟着两名满脸皱纹,面白无须,一身白衣的老者,虽然老朽,但身藏的气劲却让木云落一震,暗自戒备。福伯此时正站在离那白衣公子的不远处,嘴角一丝的鲜血流下,但仍是气势不减的看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