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  跨过十一年单恋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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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比我大很多。”

他不语,好脾气地笑。

但此后我也从不叫他哥,他似乎并不计较。

我生命中很多重要的邂逅都和乒乓球有关。

比如我认识殷昊和裴捷。

难道我前世是一颗白呼呼圆滚滚的乒乓球?

我使劲追忆过去,发现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和乒乓球的不解之缘。

据我爸说,我还没有乒乓台高的时候就会爬到案台上去接球,打得不亦乐乎,比邓亚萍还有敬业精神。

输赢取决于在球台上是我跑得快,还是球跑得快。

这是个概率问题。

无极的水平很高,但他不发很刁钻的球,因为那时我的腿还很短,跑不快。

他连发球的姿势都那么潇洒和随意,一派贵族气。

此后我见过的男生,再没有谁能打乒乓打得如此高贵优雅。

我注定要为自己的心不在焉付出代价,我为了接一颗边球摔倒在地,倒地的那一秒我唯一担心的只是自己的姿势是否优美。

无极很关切的跑过来拉我,在他触及我手的那一刹那,我脸红心跳。

我终于知道心如鹿撞是什么感觉,真的,好像有一只小鹿对着死胡同的墙壁乱撞,找不到出路,怦怦怦,怦怦怦。

后来写作文时,但凡要形容某人紧张、激动、忐忑,我毫无例外的用这个词——心如鹿撞。以至于向来器重我的语文老师说:写作文要注意词汇的变化。

下午,大人们相约到无极家里玩,他家比较阔绰,娱乐设施比较多。

我那时非常有气节,从来不把有钱作为衡量男生的标准之一。我保持着传统的爱情观,绝对不嫌贫爱富,绝对不拜金主义。

不要看我年龄小,我打麻将的水平很高,比我妈高。

所以,我一副老赌鬼的样子陪妈妈们打牌,我坐在无极妈妈上手,我故意放牌给她,不露痕迹。

其实我不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我只是很单纯地想赢得吴妈妈的喜爱。事实上,她真的喜爱上了我,下午我走的时候她一直对我说“以后来玩啊,有空来玩啊,记得来玩啊”。说来可悲,长大过后的我反而不如小时候那么会搞人际关系。

当我连点数炮的时候,我老妈看不下去了:“快去一边玩去,小孩子,打什么牌?”

我被妈妈赶下了桌子,我跑到无极书房里找他。

他有一间屋作为自己单独的书房,书桌一尘不染,书柜整整齐齐,我甚至能闻到满室的书香气。

他微笑着给我看他的集邮册,教我下了一会儿象棋,然后给我展示他养的蚕。

不久以后,我开始养蚕,集邮,钻研象棋。

多年后发现,我很多兴趣都来自于他的影响,于是我开始埋怨他——如果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该多好,那我一定会更加全面发展。

那一年,我只见过无极一次,第一次。

我很快回归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中,但那并不表示我会将他忘记,他在我心中种下一粒小小的种子,虽然没有发芽,但种子就在那里,已经在那里。

我在新的学校里过得很随意,并且在学习上初露锋芒。

以前,我很让老师头疼——上课不爱听讲,甚至因为爱说小话而被不停调换座位,成绩徘徊在十名到二十名之间。老师从不夸我学习好,最多就说我“很有潜力”。潜台词是:很有潜力,但是还没有表现出来。

而现在,我不再像过去那么粗枝大叶,所以在几次不同级别的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鹤立鸡群。

因为我进入了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青春期,所以我无病呻吟的文章总是被老师念来念去。

但我爸妈一点也不为我的进步而欣慰,他们觉得,小时候过于出类拔萃的人将来一定会“泯然于众人”,他们宁可听老师说我“有潜力”。

而我确实体现出了一些成为高材生的特质。

我固执、好面子、死心眼。

因为固执,所以我会迎难而上永不服输。

因为好面子,所以我非考第一名不可。

因为死心眼,所以我对学习情有独钟永不放弃。

而这三点同时是我性格中的硬伤,也是我爱情失败的罪魁祸首。

生活波澜不惊。

白天在学校按部就班的混日子,虽然还是有男生送我零食、文具和情书,但我已经意兴阑珊,那些男生和无极显然不是一个档次,甚至比不上我的殷昊裴捷柳霁亭。

晚上我就做个乖乖女,陪我爸爸妈妈沿着校园外的湖泊散步,一家人其乐融融。

我妈妈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子,像我一样自尊自强又自卑。

我爸爸是我心目中的首席白马王子。他很帅——这一点看我就知道;他很酷——不苟言笑雷厉风行那种;他很有才华——教化学同时精通书法和古文。

所幸,我并没有强烈的恋父情结,只不过长大之后,我遇到男生总爱和我老爸作一下比较,然后无比嫉妒我老妈。

我要养蚕,所以我爸托人从乡下弄了一些蚕宝宝来让我养,他以为我对生物产生了兴趣,所以很支持我贴近自然。

每天下午放学,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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