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群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郑重道:“江湖是什么?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我身为一个男人,若不能给心爱的女人幸福,那还算什么男人了?”
黛绮丝凄美一笑,道:“你已经带给我快乐了。”
窗外,忽然下起雨来,毫无征兆,雨丝沙沙,除去这雨声,万籁俱寂……
一条身影,斜斜长长,越过雨幕,背影,说不出的萧瑟,他的背后,珠泪滚滚而落……
(今天被举报的弄得没了心情,写的这章实在烂透了,待会儿吃完晚饭再来。
第284章 阵战
黛绮丝心意已决,要留在这里,张超群也不愿太过勉强她,只是想到,等找到其他人,干脆在南宋最繁华的城市买个大宅院,大家一起去住,此时蒙古虽然觊觎大宋的土地,毕竟还有几年的时间,好好享受一下生活才是正经,或者好像全真教那样,也建个好像重阳宫那样的地方,嘿嘿,山明水秀,岂不也是惬意么?是了,华山便是个好地方,反正这个时侯还没有什么华山派,不如本大爷先占了地方,建个华山宫,丫的,先大被同眠,大床同叉一番,然后再广收门徒,嗯,只收美女!男的?死一边去吧,十六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未婚,(这句是废话)身高一米六二以上,(按照空姐的标准身高来。相貌气质好的优先录取……
张超群一路向陆家庄奔去,其时,蒙古灭金之后,铁骑进入宋境,这一带是大宋疆界的北陲,城镇多为蒙古兵所占,到处一片残破。张超群瞧见这等荒废景象,不由得叹息。
他向来就不是真正的愤青,一个国家,大家都有饭吃,有屋住,有衣穿,能有人的基本生存权利,这也就是最幸福的了,至少在古代是如此。战争,不过是一个人忽悠了一大帮人去跟另一帮人打架,打赢了,获利的是那区区的一个人而已,胜也好,败也罢,从来都不可能是这一帮人的事,鸟尽弓藏,历史上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人,从来都不笨,为什么还要去当人家的弓呢?还不是因为失去了生存权利?活不下去了,与其饿死,不如干一票,或许……坏就坏在这个或许上了,希望,一个希望……
张超群一阵疾行,也不知走到了何处,天仍是下着雨,阴雨霏霏,连绵不绝,仿佛在为这个荒废了的大地哭泣。忽然,只听得马蹄声响,北边驰来四匹马,马上都是蒙古武士。当先一人手持长矛,矛头上挑着个两三岁大的婴孩,哈哈大笑的奔来。那婴儿尚未死绝,兀自发出微弱哭声。
起先,张超群还并未瞧清楚那人长矛之上是什么,雨中淋漓生烟,模糊视线,不禁忘了躲开,反而迎了上前,想要去看清楚。
四名蒙古武士见张超群愣愣地走了过来,竟不躲闪,微感诧异,但这样一个汉人少年到处皆是,自也毫不在意。一人叫道:“让路,让路。”
说着挺矛向他刺去。
这时,张超群才瞧清楚那人矛头上的是什么,不禁全身发抖,全身冰凉,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人,何曾见过这样的惨景?不禁大吼一声,抓住矛头一扯,将那武士拉下马来,顺手反矛横扫,那武士直飞出丈许之外,脑骨碎裂而死。余下三人见他如此神勇,发一声喊,一齐转马逃回,只听“啪”的一声,那婴儿摔在路上。
张超群浑身发冷,颤抖着手将那婴孩抱起,这孩子身上包着青花补丁的布衣,肥肥白白的甚是可爱,长矛刺在肚中一时不得就死,可也已不能医活,小嘴中啊啊啊的似乎还在叫着“妈妈”“畜牲!他嬷的畜牲!”
张超群心中剧痛,忍不住流下泪来,瞧着这孩子肚皮上鲜血直冒,眼见活不成了,一声长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眼瞧见那把遗弃的长矛,弯腰捡起,将这垂死的婴孩轻轻放下,在路边挑了个松软些的地方,正要挖掘,猛听得蹄声如雷,号角声中大队蒙古兵急冲而至。
张超群睚眦欲裂,大叫道:“来得正好!血债血偿!”
也不管那些蒙古兵来了多少,紧紧攥住长矛,快步就向那些蒙古兵奔去。
人,当有血性!一个被异族随意屠戮的民族,更需要一个有血性,有担当的人站出来!宋人何其多也,难道就没一个带种的!张超群手起矛落,一连搠翻三四人,但见敌兵不计其数的涌来,竟也不逃,鼓勇上前,他内力浑厚,又精通现代的搏击之术,当真是所向披靡,直直地杀了十几个蒙古兵,纵声长啸,他身上沾满鲜血,威风凛凛的手持长矛,大呼酣战,长矛折断,便又抢下一根来,背靠着身后的一块巨岩,矛刺拳击,片刻之间,竟毙了二三十人,蒙古兵见他如此威势,不由得生出怯意。
一声悲嘶,再次长矛断折,张超群避开刺来的长矛,一拳运力击出,竟是硬生生地将那匹马击毙,有这一地的尸体阻挡,那些骑兵竟也无法纵跃自如,不少兵卒已跳下马来,大呼压上。张超群听不懂他们在叫些什么,也不肯吃亏,也大声骂道:“草你们个叉叉,过来受死!带把的都他嬷的过来!”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雷鸣般的蹄声,张超群知道,这是大队的蒙古兵过来了,知道他们若是上来,小命必定不保,长声怒喝,奔了出去,使出弹指神通,对准了一名貌似蒙古兵的小头目弹去,内气嘶嘶,正弹中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