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会氏能征集两千名精锐战士,并且还能征召四千名辅兵。但面对打着豹骑的同罗族人,却没有几个头人敢于一战。
“我们必须反击,如果只是逃跑,那我们逃的了一时,可最后也将被寒冷和饥饿给灭亡。豹族虽然强大,但他们远道而来,不可能全族而来,来的可能只是其中一部份。我们可以联络其它四个部落一起出兵对抗他们,上次处和部被拔野固人攻击就损失惨重,相信他们也对铁勒人心中怀着一口怒气,其它的几部落也差不多,若是我们还是一盘散沙,那等我们被击败了,他们也逃不过去。我们联合起来,就能保护我们自己。何况,突厥人最大的敌人是中原的隋国,而我们现在是依附于隋国的,撑住了,到时隋国就会派兵来帮助我们。”
头领们相信了苏支的话,虽然他们并不觉得隋国会出兵来帮他们,但这就如同一个希望。况且,他们也确实没有其它的路可走了。
营地里的战士们开始带着苏支的令箭冒着风雪向四处的奚人营地传令,召集奚人战士集结,并让各部落的奚人向东方的森林里撤退躲避。只用了两天时间,散布各处的奚人营地,就已经完成了撤退。他们把许多来不及带走的家当全都藏在了附近林中的雪地里埋起来,然后赶着牛羊拉着车,一路向东而去。
在一处森林里,苏支在这里重新树起了旗帜,三只金鹿在旗帜上展现,鹿是奚人的图腾,三只金鹿则是阿会氏族的标志,也只有实力最强的阿会氏才能拥有三头金鹿。
更多的部族头领和长老们汇聚在苏支的营地里,第一步已经实行了,可接下来,要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豹骑,这些长老们心里没有底。
一名部落的首领提出自己的意见,“我们应当继续向东撤退,起码得和其它四个部落的战士汇合起来,那样,才有一战的把握。”
苏支的儿子,十六岁的可度跳起来大喊道:“懦夫!为什么要把这种丧气的话灌进我们的耳朵,我们阿会氏部族不是处和部,我们不能让一群铁勒族的强盗吓的落荒而逃。”说着,他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表示不屑。
“你个连女人是什么滋味都还没偿过的小毛孩子,只知道逞匹夫之勇...”
苏支抬手,阻止了愤怒的长老继续反驳大骂,“长老说的也不是没有理由,稳重些应当,但可度也不完全错,勇气绝不能少。”
“我们不能一仗不打就转身而逃,但面对强敌,我们也不能只逞匹夫之勇,一味蛮斗。”苏支缓了缓道,“我们得利用熟悉的地形,和眼下恶劣的天气,不跟这些豹子正面对抗,我们应当偷袭,不断的偷袭,且战且退,我们向南面撤退,向怀荒靠近,把他们引到隋人的长城脚下去!”
“呼啊!”一众奚人齐声高呼,他们都为年青首领提出来的策略而赞叹。豹族很强,可连豹族的主子突厥人都打不过中原的隋人,那这些豹人到了隋人面前,还不是灰飞烟灭。
“我们需要派人去长城,去向隋人报告,向他们请求援军,让他们做好准备!”
“我愿意去!”许多人高声喊道,抢着争夺这个任务。
“让可度去吧。”苏支点了自己的儿子。
夜深人静之后,苏支把儿子可度单独叫进了自己的帐篷。
两人盘着腿,面对面的坐在一张牛皮上,烤着火喝着马奶茶。苏支提起皮袋喝了一大口,然后满意的递给了儿子,儿子也提起来喝了一大口。
“说吧,你怎么想的。”
“我想留下来和豹人战斗,不想这个时候离开,大战大即,我却离开,这让我看起来像是个懦夫。”
“你脑子坏了吗?”苏支摇头叹道。
可度却是坚持着,“我知道豹骑的强大,可我不怕死,我要和我的部族兄弟们并肩战斗。”
苏支气的拼命摇头,“不行,我已经决定了,你明天一早就去长城。”
“我是一名奚人战士,我已经十六了。”可度大喊道,“我独自猎过熊,也猎过虎豹,我的帐中挂着的那几张熊皮虎皮豹皮,都是我亲手猎杀的。我骑马飞快,而且能一箭射下天上的鹰眼。”
“同龄人中,没有人打的过你,你的骑射也是最强的,甚至我当年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好好的骑射本领。”苏支接口道,“这些事情人人皆知,你还说出来有什么用,难道我会不知道。可是你要知道,你是我苏支的儿子,将来也要继承我的位置,统领阿会氏部落。你认为,一个部落首领,最得要的是什么?勇武吗?不,勇猛只是一个部落首领最基础的要求而已,做为一个首领,你要考虑的有许多许多。就如现在,你是我苏支的儿子,你是部落的少族长,这个时候,你的位置不是留在这里当一个战士,去冲锋陷阵。这个时候,你应当代表我,代表我们阿会氏,甚至代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