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范吾成进行了总结,他说道:“综上所述,就目前的情况看,团队收购‘晴雪楼’可以做到以极小的代价换取极大的利益。至于大哥和八哥所担心的问题,小弟觉得,无论是冯程还是萧思温,都不会在与团队有利益往来的情况下,干扰团队对‘晴雪楼’的经营活动。虽然之前没从事过这方面的生意,但他们并不是对玻璃制品一无所知,通过多方了解,他们肯定能够大致估算出玻璃店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收益。我想,他们绝不会为了从‘晴雪楼’获得一些利益,而放弃玻璃店这块大蛋糕。而且,咱们还可以用定期送礼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让咱们既可以独立经营‘晴雪楼’,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让冯程、萧思温他们成为利益相关方,这样一来,在利益均沾的情况下,他们也就没必要非得把一切能赚钱的买卖都揽到自己怀里了,反而会帮助咱们维护‘晴雪楼’的利益。
再说了,萧思温虽然在谋夺他人财产上有前科,但他谋夺了却并非是‘晴雪楼’原来老板的财产,他谋夺的是幽州第一大家族卢家的财产。‘晴雪楼’只不过因为是事件的导火索,所以才会被捎带着波及了。萧思温虽然贪财,但以他的身份地位,还不至于会把一家青楼看在眼里。这一点,其实从咱们和冯程合作开办玻璃店上就能看出来。从头到尾,这件事都是由冯程来跟咱们接触的,萧思温根本就没有露过面,这就是他的身份决定的。对萧思温来说自然是兜里的钱越多越好,但他绝对不会为了夺占一座‘晴雪楼’或者一个玻璃店而纡尊降贵亲自参与其中。无论是玻璃店也好,还是‘晴雪楼’也好,乃至咱们团队所拥有的财产也好,都是没法儿和当初卢家的财产相提并论的。他萧思温既然可以一掷十几万贯钱财来买咱们的玻璃酒瓶去讨好辽国皇帝,又怎么会为了区区一座青楼而大动干戈呢。”
范吾成的分析很有道理,令李俊武和徐绍安的观点发生了松动,言辞不再像刚才那们坚决。张维信见状,决定趁热打铁,他说道:“老十四说得非常有道理,除了他说的那些理由之外,我认为收购‘晴雪楼’不但会给团队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对咱们将‘拓展一号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也大有益处。想当初,‘晴雪楼’无论从规模还是名气,都要远远超出‘莳花馆’。现在虽然衰败了,但其根基还在。只要咱们用心经营,想要再现昔日的盛况绝非什么难事。到时候,咱们就会在和‘飞燕堂’的合作中占据更加主动的位置,对咱们今后的发展也是大有益处的。”
经过范吾成和张维信的轮番说服,李俊武和徐绍安最终放弃了原来的观点,同意了王崤峻收购“晴雪楼”的建议,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根据决议,收购“晴雪楼”的工作由在幽州城的王崤峻、范吾成、赵大伟等人完成,但考虑到收购完成之后,“晴雪楼”肯定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整理才能重新开业,所以王崤峻只参与前期的收购过程,一旦和原主人达成交易,便返回良乡,剩下的工作交由范吾成和赵大伟负责。至于范、赵二人重整“晴雪楼”所需要的各方面人手,则由委员会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调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