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歌写小说只是为了消遣,为了解压,如果能有人喜欢听歌的小说,听歌乐意之至。如果有的亲们不喜欢,听歌也不会强求,因为听歌只是个普通人,不会让所有人都喜欢。
说听歌是智障也好,是见不得人的丑女也好,是心理变态的腐女也好,听歌真的觉得无所谓。因为听歌的父母,听歌的亲人,听歌的朋友,听歌的老师,听歌的同学,他们都清楚听歌是什么样的人!听歌不必为了一些不相干的人的一些话,而闷闷不乐,或是怒火中烧。但是,不管有些亲们怎样不喜欢,请不要诋毁其他的人,不要牵连到其他的人!我们都只是素未相识的人,即便不符合你的价值观,只需要点下右上角的叉号退出就行了,为什么要对其他的人心怀恶意?听歌不明白。
听歌也不妨告诉大家,听歌是河南人,最普通的一名河南高中学生,河南的人口有多少、高考的竞争压力有多大听歌不必细说,因为有太多的河南考生抱怨过。听歌已经高三了,在高中的压力陡然增大,在学习之外,能写一些小说是听歌的消遣,如果质量不好,还请各位见谅。我很感谢《还珠》,很感谢清华,因为它给了我很多!若有的亲不喜欢,还请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随意吐槽可以,不要牵连他人!
听歌文笔算不上好,但以上的话出自听歌真心,若有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第126章 这事儿没完
是夜,原本在客栈房中已经入睡的人突然睁开眼,小心翼翼的推开房门,就着黑夜,尽量不惊动任何人,悄悄地下了楼,溜出了客栈。
今晚月色很好,给大地镀上了一层银辉,街道上黑漆漆的,偶尔有一阵风呼啸而过。这时候,夜间还有几分余寒,和着这清冷的月光,给天地都添了一份冷意。
那人看似不过十岁左右,一身黑色夜行衣,凤眸中露出点点星寒,颇有几分摄人的气势——正是胤礽。
胤礽出了客栈,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快速行走着,这些日子以来,他的身体已经好了不少,虽说还需要吃药,但并不是瘦弱不堪了。
而且,胤礽直到今日才发现,自己好似拥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强大,却还不能为他所用。胤礽想,说不定这就是曼珠沙华移株的力量了!仅仅是移株就有这般功效,那么本株呢?
想到这里,胤礽的心不禁沉了沉,对清华还有路西法提过的教会更加的忌惮。
“小九?!!”还没走几步,胤礽就发现前方好似有一个身影,心里紧了紧,原以为是清华,没想到定睛一看,竟是九九。
九九一个人站在那里,看不清神色,月光倾泻而下,与黑夜缠绵,使他无端多了几分神秘。
“二哥,”九九点头,然后走到胤礽身边,对胤礽独身一人毫不意外,“想必二哥还差样东西。”
他也不问为什么大半夜胤礽穿着夜行衣从客栈中出来,只将手中的鞭子递给了胤礽。
胤礽低头。
上辈子他最喜爱的就是使鞭子,为此康熙还专门给他制了一条上好的鞭子,刻了他的名字,还专门请用鞭的师傅教了他鞭法。在被立为太子的前二十年,那条鞭子一直是诸位阿哥最为羡慕的存在,因为只有太子,受万千宠爱的太子,才有这个资格,在紫禁城中随身携带武器,甚至随意鞭打大臣。
而九九拿的这条鞭子,乌黑的颜色在月光下似乎泛着一丝妖异的红,鞭把是用何种材质所制成的他看不出来,跟木头有些类似,但又不似木头。只是看着,便发觉它似蓄积了万钧的力道,只待有朝一日,能有一位“伯乐”把它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来。
“谢了!”胤礽接过去,并没有询问太多,只是看着九九的眼,郑重的说了这两个字。
“我们是兄弟,用不着这么客气,”九九难得的没有调笑胤礽,而是正经的说了这一句,“你自己想做的事,就自己去做。爷认识的大清皇太子,不会是一个事事站在他人身后的懦夫!”
胤礽点了点头,也不再看九九,越过他朝县衙赶去。
九九站在原地,看着胤礽渐渐消失的背影,也不言语,更没有表情。
等到胤礽彻底消失之后,在阴暗的角落才出现了一个人。确切的说,并不是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一双紫罗兰似的眼眸平静的像海,而底层仿佛涌动着惊涛骇浪;脸色也不是正常的红润,而是纸一样的苍白,苍白到透明;更诡异的是他的嘴角,那并不是人类,嘴角是两颗锋利的獠牙,在月光下闪过金属般的光泽;他仿佛是上帝的宠儿,那容颜不会再有比他更精致俊美的了,即便是路西法的真身在这里,与他相比似乎也是少了一种感觉,一种温润清和却又危险无比的矛盾感;那通身上下魅惑至极、诱人沉沦的罂粟般的气息,仿若天生属于黑暗……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你的变化,爷真不敢相信你就是夏清华!”九九看到来人还是有点惊讶,明明超出了他的认知,他还是看似平静的接受了。
清华勾起嘴角:“血族的王,这才是我真正的模样!”
“那鞭子你怎么不亲自送给他?”九九有些疑惑,遂问道。
“繁华,正如我让你转告他的,他想做的事,就让他去做。我认识的风华,从来不是事事都要依靠他人的懦夫!”清华的紫眸不时有光芒闪过,极为平静的看着九九,“我保护他,是因为我不忍心他受一点伤害,我承诺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