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嚓--☆
瞬间,芳的脑海中发出了清脆的断裂的声音,但是粗神经的晶自然没有注意到。
「不过,既然哥哥至今为止都还没有出现那方面的征兆的话,毫无疑问就是直人了。啊,我说的直人就是......」
「我知道,就是指正常性向的男人。」
「你知道的啊?附带一提,受也叫零号,攻也叫一号。」
「......那个我也知道。」
不,正确来说是被迫知道的。
不光是从语言上,而且是身体受到了彻底的教育。
被那个可恶的久住混蛋!!
「别说这些了,你先告诉我!」
「咦?什么?」
「就是抛弃你的男人的名字。」
「啊,为什么?」
「我要宰了他们!」
「什么!」
「用强制猥亵罪的罪名开枪打死他们!」
伴随着怒吼,芳从怀中掏出了上层配给的手枪!
「啊,为什么你随身带着这种东西啊?」
唰,晶的脸一下子失去了血色。
「身为警官,必须随时保持装备齐全。好吧,告诉我对你进行强制猥亵的男人的名字吧。」
「我、我没有被强制啦。都是我胁迫对方的说。」
「你不用多说了。我要把他们一个不剩地杀光!」
「不、不要啊~☆」
冷静沉着,以酷劲为卖点的南部芳。
在这个瞬间,他体验了人生第一次的发飚。
理性连一块碎片都不留地被吹到了大气层外面,爆走到了恨不能化身为嗷嗷怒吼的哥斯拉去毁掉国事会议堂的程度。
他怎么可能不发飚!?
可爱的可爱的晶是同性恋。
而且是被男人压在下面才会高兴的总受。
......也就是说,从同一个细胞中分裂出来,在同一个母体中长大的自己,就算有那方面的倾向,也完全并非不可思议。
南部芳,在自己24岁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面临这么前途黑暗的大逆转。
之所以会因为久住而兴奋,不是药物的关系,也不是错觉。
(我、我也是天性的受吗?)
其实就算是双胞胎,也不一定就连性取向都一样。
顺便说一句,芳因为过于认真,所以从小就存在着容易轻信的缺点。
特别是事情一旦和晶有关,就更加具备了压倒性的说服力。
既然晶是同性恋,那么自己应该也是同性恋,这种莫名其妙的概念,就此在芳的心中逐渐萌生了出来。
如果说之所以在过去的恋爱中失败,是因为自己是同性恋,所以对女性没兴趣的话,那就都说得通了。
但是,明明隶属于全都是男人的剑道部这样的社团,自己却对社团活动的同伴没有产生过任何兴趣。
这么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