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只有九天,从结婚到第一次上我们这里离婚只有半年,且不说这婚姻有多么儿戏,光是那女人浑身上下一股仿佛已经积攒了几十年的怨气,就让人觉得很违和啊!而且啊,就算上次是被告,这次她可是原告啊,为什么从起诉状和她的所有陈述中我一点点离婚的意思都看不出来?除了一个劲地抱怨自己的丈夫居然要抛弃她,她还会说什么别的吗?!反观被告陈士眉,简直渣男的教科书,那财产分割规划八成是从结婚那天就开始思考了吧?连自己住的那套房的阳台、厨房分别归谁,一本字典从哪页开始到哪页结束归谁都想好了,这种人还真是没谁了!你看这两个人都这么异常,所以我想这案子的背后,恐怕是有别的隐情吧?”
……果然只是个二本学校毕业、没有通过司考的人,思维方式和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一样一样的,只会对当事人进行所谓的“道德评价”……
喂喂,平等平等!不搞任何形式的歧视!她刚才说的,只是对案子最直观的感受。换做自己,不,就算是易钟明,也有拿感情和道德来评判他人的时候不是吗?
“隐情什么的我不清楚,不隐的情我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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