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正做着一个红衣大波浪头的女人,看到众人进来,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懒散地道:“行了,午夜场开始了,我出去了。”
阿船和赵卓两眼发着红光地傻笑着,看着红衣女从他们身旁经过,逗留在孙韶面前,“咦,旭阳,你们队添人了?”
赵卓:“罗姐,这是我们家阳阳找来的顶班,孙韶,乖着呢,你别随便调戏人家。”
“哦。”红衣女点头,妩媚地横了一眼赵卓,眼波流转,给众人抛了个媚眼,扭着水蛇腰出门去了。
孙韶这才眨眨眼——刚刚那是罗美玲吧?
没想到八年前,她原来真的是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
想着,孙韶心底既不是滋味,又有些庆幸。
他知道,再过一年左右,时龄二十九岁的罗美玲就会被乐界知名伯乐发现,开唱就是妖冶御姐风,为人又爽利强悍,伴随一路机缘,在她三十五岁之际,成为乐坛一姐。红到能顶下乐坛女歌手半边天的程度,不可谓不让当初的孙韶羡慕嫉妒恨。
同样做歌手,别人硬是比他神气千百倍。但这也恰恰说明了,他确实不适合走那条路。同人不同命,这点他早该看清楚。幸好,他有机会重来,早点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就不用再去浑浑噩噩地磋磨自己。
“小勺儿,你都点了些啥?”范旭阳垮着脸盯着面前的食物,伸手拨了几趟,实在不知道该挑哪样下手。
孙韶瞅了一眼,仰头想了想,“……不记得了,我翻着菜单随手点的。反正都是我没见过的,也不知道哪些好吃。”
“噗!哈哈哈——”旁边的三个队员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阳哥,你真没品味,辉哥这里的菜色都是辉哥自己研发的,多少老饕偷着摸着都要过来装模作样品一番,后厨天天紧你换着花样吃,还不收钱,你还苦着脸,城哥知道的话,肯定得抽你。”
范旭阳撇嘴,随意端了一碟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我这叫谨慎。”
三人对他耸肩,各自选了看得对眼的食物,围着沙发坐下吃喝起来,看来,对范旭阳四人来说,这几样食物应该是很合胃口的,四人吃着吃着,便开怀了,眉开眼笑,手里不停,嘴上也忙着。
“一个酒吧,整天弄这些花里胡哨的,真不务正业。”阿船一边吃一边捏着自己腰上那圈小肥肉,“搞得我见天长膘。”
“你别吃不就成了。”许晔凉凉地接话。
“你不废话呢吗?一天也就在这里吃点白食,还是这种让人差点吞了口水的白食,谁舍得不吃?”
孙韶很得趣味地看着几人你来我往的样子,眼角的光瞄着他们盘子里以光速在减少的食物——这么猎奇的食物,普通人还真能吃出个二三五来啊,下次试试。
“对了,小勺儿,你吃过了没?”范旭阳挤空问孙韶。
“吃了,一位大厨哥给我做的炒饭。”孙韶点头。
“炒饭?”四人都是一怔,“这里还有这么‘平凡’的食物?”
“大厨哥是谁?”紧接着众人又问道,心里暗忖,是不是哪个配菜工看小勺面生,懒得理他,随手抄了饭给他。
当初他们乐队签协议的时候,白纸黑字可是写了,乐队里的成员在酒吧里的酒水和食物是免费的,凡是菜单上有的食物和酒水,他们都是能随意点的。
“易辉。”孙韶看众人神色,有些不解。
众人“啊”地张大了嘴,而后互视一眼,又沉默了。
孙韶:“怎么了?”
范旭阳三两下扒拉完自己的那份饭,用脚踢了踢其他的队员,说道:“我带小勺儿先回去,明早我们还有培训课,你们吃完,把我们的乐器给收带回去。”
三人一边吃一边点头。
走出了酒吧后,孙韶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还是戳了戳范旭阳,问:“你们刚刚怎么了?这酒吧里是不是有什么忌讳,有,你最好提前跟我说了,省得我以后不小心触人家霉头,惹了一身腥。”
范旭阳挠挠头,停顿了一下,解释道:“其实不是什么忌讳,就是一些成年往事,但是刚刚在人家地盘上,总不好随便说人家闲话,辉哥人其实挺好。就是有时候做菜上有些……”
“极端?”孙韶提供词汇给范旭阳。
范旭阳点点头,“我们跟辉哥也不熟,但是我们高中毕业出来唱场的时候,就一直在辉哥这家店里唱了,总得来说,辉哥还算挺照顾我们的。”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辉哥出身不太好,很小就去学厨了,一开始学的是杭帮菜,后来出去了几年,好像天南海北,国内国外跑了不少地方,学得也就越来越多了,好像还参加过一些大大小小的比赛,前期成绩都很不错,后来接连有两场国际间的盛大比赛都失利了,成绩不好不说,水平也受到业内人士的严重怀疑,当时批得也狠。”
“为什么?”
“因为他做得是家常菜,那些评论员说,太缺乏创意,而且不尊重比赛,菜式太简单,根本看不出厨师对各种食材之间口感的平衡和搭配一类的,反正肯定还说了些什么专业术语一类的吧,我也不知道。”范旭阳耸肩,表示隔行如隔山,自己其实挺“无知”的。
孙韶半垂着眼皮子沉默,一段从别处听来的往事,范旭阳只知道这种事多少是别人心里的梗,不好随便在别人的地盘上宣扬,但最终说出来的口气,也只是说别人的一段故事。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重生,那些乱七八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