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没有别的话可说。
在对的时间,能够相互成为对方对的人……乔可南衷心感谢。作家的话:关於年龄差,忘记有没有提,最先设定杜小弟是十二月生,菊花是一月,差十二,结果年表列出来,再ㄍㄧㄥ都得差十三,所以先前讲的十二有误,特此更正。囧
39.无瑕的美丽
切洋葱。
剁剁剁、剁剁剁的声音在菜板上起起落落,安掬乐带著纪梵希的雷朋墨镜,把洋葱一半切到细碎,一半切成丁,放进调理器,再把先前用奶油炒过,冷藏保存的熟洋葱,一块搁进。
他又把超市买来的牛绞肉跟猪脚肉放进去,凭藉记忆撒盐、太白粉,大把黑胡椒、乾罗勒,一颗蛋黄,面包粉跟牛奶相拌成糊状,通通扔入,交给贵夫人,嗡啊~地转。
安掬乐摘下墨镜,瞥向客厅,只见杜言陌高大身躯,弯在茶几前──做回家功课。
他每回看见这幕,都觉很猎奇,不知该按惊悚或温馨。他「交往」的人是国中生,暑假过了,升国三了,正面临大考压力,他在做数学,因式分解,先前他看过少年笔记,十分精细,每一道步骤都不马虎。他说:「漏一个我就不会了。」
少年不是读书料,可胜在认真、心细,从不含糊。
安掬乐不否认自己爱极他这点,连一个十六岁孩子都这样,自己身为大人,似乎更该好好加油……他呵呵笑,摘下墨镜,停止调理机,里头材料拌得差不多,他戴上塑胶手套,将肉末捏形,平底锅里融化受热的奶油溢出浓浓香气,放下去,滋滋一响,十分诱人。
他给平底锅盖上盖子,趁煎熟空档,切蔬菜。
於是一大一小,各自忙活,不亦乐乎,安掬乐把事做完,净手擦乾,走到客厅,见杜言陌乖乖把题本做完,鼓励一笑:「今天做汉堡肉跟焗蔬菜喔~」
「……嗯。」
杜言陌没特意表现,可安掬乐知道他喜欢──少年口味很可爱,偏甜,前会炖了猪脚,忘记放糖,他虽说好吃,但反应平淡,安掬乐死命追问,他才吐露:「我喜欢……再甜一点。」
「行。」安掬乐不嗜甜,从此却习惯将菜做甜,少年喜欢的,他也能喜欢。
他走回厨房,把汉堡肉翻面,继续煎。
煎得差不多,他拿碗,把蕃茄酱、糖、酱油通通混在一起,他做菜很随感觉,从不用量杓,酸甜苦辣,全是经验累积,直到起锅,他关火,趁锅子馀温犹炽,倒进酱料,提锅炒了炒,最後放进蕃茄丁,淋在汉堡排上。
一下子,酸酸甜甜,香气四溢。
「叮」。烤炉一响,蔬菜同时焗好,杜言陌把茶几收拾完,进来帮忙,安掬乐示意他把菜拿过去。
他家里没餐桌,以往一个人,不是在茶几上解决,就是在电脑桌前,如今偶尔多一人,茶几倒嫌小了,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点的,或者……乾脆添了餐桌吧,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每次都令他弯著身体做功课,也不好。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这儿那儿调整一下,毕竟房子本身不大,若不,换间套房……
「……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眨了眨眼,见杜言陌一脸迷惑看著他,才知自己思考过度,东西吃到一半,搁筷子上,便停了。「喏。」
他把那花椰菜搁到杜言陌嘴前,对方一愣,张嘴吃了。
杜言陌无奈。「不喜欢就不要放啊……」
安掬乐讨厌花椰菜,或说他讨厌大部分绿色蔬菜,但做菜却坚持要用。「少了绿,菜色会不平衡,不好看。」
杜言陌拿他的漂亮论没辄,总归都会帮忙消灭掉。
回到刚才所想,安掬乐其实有点儿恍惚,从没想过会在这间屋里,与人一块用膳,更遑论为了另一个人,考虑改变屋子陈设,还有……搬家。
此地点,他当初找很久,独自一人,寻寻觅觅,原先不过一间水泥石房,乏善可陈,他添砖添瓦,把自身所有精力全给了它,若细细去瞧,那磁砖缝里,兴许还能见他那时拼凑,掰断指甲遗落的血迹。
这儿是他最终堡垒,遮他风雨,不令他伤,他从不带人回来,在此之前,也仅一个乔可南破过例。
杜言陌却踏进来了,用他这年纪独有的纯真,击溃他能做的所有防备,每当少年走在这间屋里,安掬乐总觉他每一脚,踩著的都是他的肋骨、他的心肺。
一个用力,便全坏了。
他却甘愿。
甘愿被他踏著躯干,把五脏六腑全移位,改造成合适他的样子。
吃饱了,杜言陌去洗碗,安掬乐洗澡出来,走进厨房,见他把最後一块盘子,放进洗碗槽上头的烘碗机里。
杜言陌很高,不必抬头,左手的肌肉因抬起微微拱出,十分流畅的线条,水珠自指尖一路滑落至手肘,杜言陌将之抹去,洗手擦乾,做好一切,他走向安掬乐,拿起他披在肩上的毛巾,给他擦发。
「呼……」安掬乐偎他怀里,溢出舒服叹息。
杜言陌知他爱美,连吹发方式,都特意估狗学习,技术不错,安掬乐发色浅,头发比常人脆弱,连光顾多年的造型师,也会不小心扯断好多根,杜言陌却不会。
他不舍得。
擦著擦著,杜言陌忽然问:「菊花先生